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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小哥给顾客送餐,顾客没有开门,隔着门说放在门口,可次日小哥却被平台处罚

河南郑州,小哥给顾客送餐,顾客没有开门,隔着门说放在门口,可次日小哥却被平台处罚,对方投诉说没收到餐,骑手虚假送达。小哥找了过去,看到对方门口有一袋垃圾,刚好是他送的餐的袋子,打开后发现对方已经把餐吃了。小哥申诉,可没通过,他气坏了:自己这单就挣3.5元,却被扣了60多,如果对方真有困难,自己请他吃都行,可对方白嫖的可能性更大。他找来记者,去跟对方沟通,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刘先生是一名外卖骑手,5月27日,他接到一个订单,像往常一样去商家取了餐,进到顾客所在小区后,他在电梯里给顾客打了电话,顾客说放门口就行。

保守起见,刘先生上楼后,敲了门,顾客在里面回了话,让刘先生把外卖放门口就好。

刘先生没多想,照做了,把东西放门口后,就坐电梯下去了。

可没想到,次日他却收到了平台的处罚,顾客投诉没有收到餐,平台认定刘先生虚假送达,对他扣款50元,并扣了30分服务费,另外顾客的餐费10多元也由刘先生承担。

刘先生懵了:这一单自己实际能挣到手的也就3.5元,因为顾客一个投诉,自己要被扣60多,更让他难受的是,服务分被扣,还会影响到他后续接单。

次日上午,他又专门去了顾客家一趟,顾客没在家,他看到对方门口放着一袋垃圾,拆开一看,刚好是他前一天送过去的那单外卖,但是里面的餐已经被对方吃掉了。

刘先生能肯定的是,对方不仅收到了餐,还把餐给吃了,然后反手给了他一个投诉。

他跟平台发起申诉,可还是没通过。

刘先生很气愤,明明双方隔着门对话,自己也按照对方要求,把东西放门口了,对方为什么要投诉自己呢?

如果对方真的困难,自己可以请他吃一顿都没关系,对方这样,真的没有考虑过别人。

越想越气的刘先生联系了记者,记者陪他去找了出餐的商家。

老板说骑手把外卖取走了,后来顾客说没有收到餐,要求取消订单,自己没同意。他们能确认外卖小哥确实把外卖取走了,但是送没送到,他们也不知道。

记者又陪着刘先生去了顾客家,顾客不在家。

顾客家的楼道有监控,刘先生拿出了一段监控,5月27日下午4点16分,刘先生拎着外卖过去;4点17分,他坐电梯下楼时,手上已经空了。

物业帮忙联系了点外卖的住户,对方称自己这边撤诉就好了。

刘先生这边想确认一下外卖是否送达了,物业那边却不让他联系住户,他也很无奈,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后来物业又跟住户联系,住户说当天比较累,刚睡醒还是比较蒙的,没看见外卖,就给投诉了。

可让人奇怪的是,对方没看见餐,却把餐给吃了,然后又给投诉了。

对方承诺给客服打电话,取消这次投诉。

刘先生的诉求也是让对方取消投诉,但是遇到这种事情,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去解决这种事情,心里还是不爽的。

按照对方的说法,这个事情就是一个误会,他会去取消投诉的。

跑外卖本来就是辛苦钱,最怕的不是累,是明明没做错,却要为别人的"误会"买单,生活不易,大家都应该相互理解。

顾客明明收到了餐,并且还把餐给吃了,可他却向平台投诉,自己没收到外卖,要求退回餐费。

如顾客滥用投诉机制、虚构事实,恶意投诉,这种行为侵害了骑手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顾客吃了餐又说没收到,属于没合法依据拿了好处,刘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餐费。

如他故意虚假投诉,导致骑手被罚款、扣分、贴餐损等,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有人说,送达后如果是要求放门口的,一定要记得拍照,报备平台。

最怕的就是那种餐送过去了,顾客最后来一句没收到,如果没有证据,只能吃哑巴亏,如果有照片,那还可以去申诉。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