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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1994年,美国发生了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辛普森就是凶

[微风]1994年,美国发生了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辛普森就是凶手,可就是对他定不了罪,这是为什么呢?
 
1994年洛杉矶,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她朋友戈德曼被人用刀捅死在公寓门口,惨不忍睹,现场有只带血的皮手套,地上有鞋印,辛普森家里搜出一只沾血的袜子。
 
DNA一比对,99.99%就是辛普森的血,他车里也有血和毛发。
 
再加上妮可生前报过几十次家暴警,这案子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板上钉钉了。
 
检方手里攥着七百多件证物,觉得赢定了,但辛普森不差钱,砸了将近600万美金请了一帮顶级律师。
 
这帮人的打法特别贼,他们压根不跟你讨论辛普森到底杀没杀人,他们就专门盯着你的证据怎么来的,一个一个环节往死里挑。
 
第一刀砍的是取证的警察,有个白人警探叫福尔曼,辩方翻出他早年的录音,这人在录音里用了四十多次侮辱黑人的脏话,还吹牛说自己栽赃过黑人。
 
可他在法庭上发过誓说自己没有种族偏见,这下好了,当面撒谎被抓个正着,而陪审团九个人全是黑人,你说他们信谁。
 
第二刀砍的是搜查程序,警察冲进辛普森家搜东西的时候,手续不完全合规。
 
美国法律有个说法叫毒树之果,意思是你用不合法手段拿到的东西,法庭不认,这一刀直接捅到了检方证据链的心脏上。
 
第三刀更狠,华裔神探李昌钰出来说话了,他复核物证发现,有些所谓现场血迹里居然有实验室才用的防腐剂,活人伤口里不可能有这东西。
 
更邪门的是,警方从他身上抽了8毫升血,送到实验室只剩6.5毫升,那1.5毫升去哪了,谁也说不清。
 
最炸裂的是手套那一幕,辛普森当时停了关节炎的药,手肿了。
 
那只皮手套被血泡过又冻过,皮缩了变硬了,他在法庭上使劲往手上套,愣是戴不进去。
 
辩护律师那句话直接封神了:如果手套不合身,你就必须判他无罪。
 
全世界都看见了这个画面,所有关于程序、证据的抽象质疑,一下子全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了。
 
其实这案子开庭前就已经全民围观了,辛普森被捕之前开着白色越野车跑了,全美高速追了两个小时,电视台把NBA总决赛都掐了,九千五百万人看着他拿枪指着自己脑袋,这哪是刑事案,这是真人秀。
 
后来刑事判了无罪,但民事法庭又来了一轮。
 
1997年受害者家属告他,这回标准低一些,只要大概率是你干的就行。
 
陪审团判辛普森赔偿3350万美金,加上利息后来滚到一个多亿,曾经广告接到手软的巨星,后半辈子都在躲债卖东西,彻底完了。
 
这案子说到底没给任何人一个痛快的答案,它就是把美国那套司法机器冷冰冰的运转方式摊开给全世界看了。
 
宁可被骂放走杀人犯,也不能让警察为了破案乱来。
 
这个选择造成的撕裂到今天还在,白人和黑人对这案子的看法完全是两个世界。
 
这个案就是这么个东西,真相、程序、舆论、种族全搅在一起,谁也说不清楚,但它确实改变了美国。
 
信息来源:《...曾经手过肯尼迪遇刺案、“水门事件”、辛普森杀妻案等》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