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张靓颖演唱会的片段,心跟着悬了一下。
就那么一瞬间,全场的音乐还在沸腾,追光灯死死咬着她,她踩着那双快跟地面垂直的15厘米高跟鞋,一个利落的转身——人,却直直朝着台阶下边栽了下去。
镜头里,她整个人消失在台前,只有音乐还在不知疲倦地响。
几秒后,她被人扶着站起来,单膝跪在地上,头发都乱了,但还是第一时间举起话筒,声音带着喘,继续唱。台下的荧光棒,明显晃得慢了半拍。
可怕的是,翻了一下才发现,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在舞台上摔倒了。
一次是意外,两次呢?
总有人说,艺人就该光芒万丈。可这种光芒,代价就是踩着两根“针”在又滑又亮的舞台上跳满两个小时吗?为了那一点极致的视觉效果,就要默认这种风险的存在?
说到底,大家买票是来听歌的,不是来看惊险杂技的。比起那几厘米的高度,人好好地站在台上,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