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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对公职夫妻2007年离婚时没分财产,如今男方起诉,要分当初9870万的夫

上海,一对公职夫妻2007年离婚时没分财产,如今男方起诉,要分当初987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结果俩人打官司时,当庭互揭老底,控诉对方除了本案涉及的财产外,离婚后都又各自取得了相当高的财产,加起来上亿,这可把法官听得一愣又一愣,认为涉案金额远超过俩人的正常工资收入,肯定有问题。事情接下来的走向,让这对前夫妻傻眼!

这桩离婚财产官司,得从两个7旬退休老人说起。

原告王某是徐州人,1954年生,在铁路系统和国企干了一辈子,2016年从国电集团退休,副厅级。

被告张某是上海普陀人,1956年生,早年当过民警,后来调到上海某个单位就再没上过班,也退休了。

两人1976年领的证,2007年去民政局把婚离了,当时财产一分没动。

王某这次起诉要分的是两人名下14处房产,标的9870万。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他第二回告了。

上一回他跑到徐州泉山区法院立案,张嘴就要分1.4亿。泉山区法院一看被告常住上海,管不了,裁定移送普陀。

王某不服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

案子到了普陀法院,案号都立了,结果案子开完庭,王某突然撤诉了,法院也同意了,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又重新起诉,才有了现在这个案子。

开庭后,两个人当场互揭老底,那场面很是精彩。

王某说张某手里攥着一大笔钱没交代,包括同事还给张某的1000万,公司被骗后2010年退到张某账上的2500万赃款。

2015到2016年项目退股进了张某口袋的3200万,还有十年间收的煤炭公司代理费3000多万,外加500多万对外债权。

张某炒股亏掉的都有六七千万。

张某也不甘示弱,把王某的家底翻了个底朝天。

王某在郑州一套房、北京一套房、别人欠王某的400万、银行理财加信托基金好几百万、250万港元的单位信托基金,光是2007年8月到2008年底,王某一个银行账户流水就有3160万,其中2750万是从股票账户转过来的。

法院越审越觉得离谱。

两个人之前一个是国企干部,一个是公职人员,正常工资收入根本不可能攒下这么多钱,加起来大几个亿的财产。

这钱到底怎么来的,谁也说不清。

法院最后认定这事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涉嫌犯罪,直接把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同时把线索送到了纪检监察部门。

相信当事人也没想到,事情的走向会变成这样,真是栽了个大坑啊!

这个案子法院移送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法院审民事官司的时候,如果发现有和案子沾边的犯罪线索,不能光想着解决民事纠纷,得先把犯罪线索移送给公安或纪检去查。

等查清有没有犯罪、这些钱是不是非法所得之后,再回来处理财产分割的事。

毕竟两个人都是公职人员出身,几个亿的财产来源不明,已经涉嫌职务犯罪,优先查刑事问题是法律的明确要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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