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志愿遭篡改家长索赔超10万海南一名初中生因怀恨在心篡改同学中考志愿致其错失公立高中,法院判赔4.3万元并书面道歉,舆论普遍认为侵权成本过低。案件核心事实与争议焦点起因与手段:海南某学校同班同学李某因对张某辱骂自己“怀恨在心”,在获取张某准考证信息后,擅自登录当地中招系统,篡改了张某的中考志愿。直接后果:张某因志愿被篡改,与原本报考的心仪公立高中失之交臂,最终只能通过补录进入收费更高的民办学校就读。索赔诉求:张某及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及其父母赔偿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焦点差异:家长索赔超10万的诉求与法院最终认定的实际损失之间存在明显差距,舆论普遍聚焦于“恶意篡改行为造成的巨大伤害”与“最终判赔数额”是否相匹配。 孩子志愿遭篡改家长索赔超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