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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坏了!”海南,一初中生偷偷登录同学的账号密码,将同学填报的志愿修改。同学发现

“太坏了!”海南,一初中生偷偷登录同学的账号密码,将同学填报的志愿修改。同学发现后立即向教育部门求助并报了案,但还是导致同学错过了心仪学校。同学报了警,又将初中生及他们的父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学费、伙食费、开水费、精神损失费等10.6万余元,并登报道歉一周,同时还要求学校承担补充责任,认为学校没有保存好学生的账号密码。法院这样判!

据悉,李某与张某是初中同班同学,二人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学校统一修改了初始密码,并由各班的班主任将密码发给每位学生以及学生家长。

张某与父母协商后,填报了心仪的学校,可谁知在老师收集志愿信息时,张某发现自己的志愿被修改了。

张某当时急坏了,立即向教育部门求助该怎么办,同时又报了警。警方在确定是有人篡改了张某的志愿后,教育部门立即作出了给予张某补录志愿决定,但是张某还是错过了心仪学校。

警方将李某传唤到案,李某称之所以修改了张某的志愿,是因为张某曾辱骂过他,所以一直怀恨在心。之后,警方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因为李某的年龄问题,未予以执行。

张某自然是气不过,他将李某以及李某的父母、学校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学费、住宿费、课本教辅费、开水费等合计9.6万余元,以及10000元精神损失费,并且要求李某和他的父母登报道歉一周。

本案中,李某登陆张某的账户篡改其志愿,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危害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警方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说明李某的违法行为是比较严重的。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虽然可以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能执行该处罚。

因此,警方的做法并没有问题,完全是合法合规的。

既然警方已经认定李某存在违法行为,那说明李某存在民事上的过错,所以他应当向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不过,李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他所犯下的错误需要赔偿的,按照规定应当由其父母承担。

至于学校,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任何过错。

因为学校修改了所有学生的初始密码,然后将每位学生的密码单独发给了每位学生和他们的父母。

也就是说,除非学生自己告知同学自己的密码,或者同学意外窥屏看到了,否则别人是肯定知道的。学校修改了统一的初始密码,目的就是防止篡改志愿的情况出现。

因此,学校并没有任何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及其父母应当向张某书面赔礼道歉,且内容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如果李某及其父母不同意,那法院会选择登报处理。

同时李某及其父母应当赔偿张某学费、住宿费380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其他诉请均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