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了。只说自己家的狗被砍伤了,因为村里没有监控,所以无法追究责任。但如果村里有监控,他能够看到的,可能就不只是狗被砍伤了,而是狗可能也攻击人了。
6月5日,曾经出演过一些影视剧的演员王锵在社交媒体上声称,他老家养了七年的狗,平时跟着父亲下田劳作,6月2日却被人无故砍伤后逃回家里。家人将其送往宠物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确认是被砍伤,目前仍在救治中。
他还表示,因为村里不像城市,没有那么多监控,所以无法追查狗是被谁砍伤的。
王锵在这里很明显地偷换概念了。
首先,他家的狗是在浙江温州市文成县的农村老家被砍伤的,而这条狗从他发布的图片来看,并不是什么命贵的宠物狗,而是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所谓的土狗。
这种狗农村确实很多人养,但多数并不是用来陪伴人的,而是用来看门,有些是老人在家里孤单,确实养的狗有一定的陪伴功能,但这和之前深圳之类的城市里规定狗是陪伴动物之类的说法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是因为现在农村普通家庭已经极少单家独户的农民再像以前那样,在家里养鸡养鸭养猪养牛了,这些基本上都是有专门的养殖企业在做。所以,农村现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是老人独居,或者只有两个老人生活的情况下,就会养个狗,算是家里有个活物,让家里多一点生气,如此而已。
其次,即使在农村,大多数情况下,大型狗都是拴在家里的,只有攻击性比较小、对人威胁相对比较小的小型犬才会放养。
尤其是现在农村普遍常住人口很少,日常只有老人生活在的情况下,这种大型狗如果不采取限制措施,也就是不拴起来,是很容易对老人构成威胁的。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即使看到别人家的狗,无论栓与不栓,一般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去攻击一条狗,除非是狗主动攻击人了,才会有人怒而反击。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更不会闲着无聊去砍一条狗。
所以,如果狗被砍了,那么一定是狗攻击人在先。否则也不会有人去攻击它。
第三,相比于狗被人伤害,现在更多的时候是狗在伤害人。在司法实践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狗伤人发生最集中的地方。
此前因为狗伤人而遭到反击或者引发的纠纷已经非常多了,今年以来就有两个案子此前已经有过媒体报道。
其中河北的一个案件中,就是一家人养的狗攻击路过的年轻人,遭到这个年轻人的反击,之后狗主人似乎仗势欺人,主动到这个年轻人的家里去寻衅闹事,在双方发生冲突后,有人在冲突中被刺伤。
而在河南的另一个案件中,则是一个有过多次犯罪记录的人,得到一条捷克狼犬,将其养在家里。之后他因为要外出跑货车,将这条狗交给自己80多岁的老母亲照看,而这条狗挣脱锁链之后,主动攻击了一个只有两岁的孩子,并将其衔回家里。
其母发现后,既没有寻找孩子的家属,也没有报警或者拨打120寻求帮助,只是找来一条破床单盖住孩子,就自行离开了。等孩子的家属报警后,孩子再被找到时,早已经被狗撕咬得面目全非,没有气息了。最终,法院将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但缓刑三年。
这其实也是目前国内司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人主动攻击狗,如果狗的价值较高,往往会按照侵犯他人财产处理,甚至偷狗都会被以盗窃罪判刑,但狗咬人之后,很多时候反而处理得很轻,狗主人往往极少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王锵很显然是利用了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所占有的更大的话语权,恶人先告状了。如果要追查,也得先追查狗是不是先咬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