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高村镇南石楼村,被群众反映存在私挖盗采车辆天天随意横行的问题。群众质疑“到底谁是保护伞”,呼吁对盗采行为背后的监管问题进行彻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依据该法第三十九条,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事件反映的核心问题包括:
1. 盗采车辆天天横行:盗采活动频繁,且公开进行,表明违法行为已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性;
2. 监管明显缺位:长期存在的盗采行为未被有效制止,反映属地巡查和执法存在漏洞;
3. 群众质疑“保护伞”:暗示可能存在包庇纵容或利益关联,需有关部门彻查。
目前,涉事盗采行为的具体规模、责任主体及是否已被自然资源或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反映了私挖盗采屡禁不止及群众对监管公正性质疑的典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