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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男子在饭店吃饭,发现邻桌一醉酒女子长相漂亮,就起了歪心思,竟然假称饭店

吉林长春,男子在饭店吃饭,发现邻桌一醉酒女子长相漂亮,就起了歪心思,竟然假称饭店员工,当着女子丈夫的面,把人带出饭店乘车离开。直到第二天,女子酒醒,发现自己被侵犯,立马报警。

6 月 8 日,长春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犯罪嫌疑人拱某因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发当天,被害人朱女士和丈夫还有一群亲友在饭店聚餐,本来是高高兴兴的饭局,结果推杯换盏之间,朱女士没控制住酒量,几杯高度酒下肚就彻底断片了。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当时的朱女士已经陷入重度醉酒状态,神志模糊、眼神涣散,别说自己走路了,连身边的丈夫都认不出来,完全丧失了自我保护和反抗能力。

就在这个时候,同在这家饭店吃饭的拱某注意到了她。拱某和朱女士夫妻俩素不相识,纯粹就是偶然撞见。他看到朱女士长得漂亮,又醉得不省人事,当场就起了歹念。

最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来了。拱某没有选择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地走了过去。他甚至都没怎么精心准备,只是随口编了一句 "我是饭店的工作人员",然后说可以帮忙照看、安置醉酒的顾客。

就这么一句漏洞百出的谎言,竟然真的骗过了朱女士的丈夫。这位丈夫看着眼前这个 "热心" 的陌生人,没有丝毫怀疑,也没有核实一下对方的身份,就这么放心地把醉得不省人事的妻子,亲手交给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

更离谱的是,拱某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当着整个饭店所有人的面,把朱女士扶了出去,然后坐上出租车离开了。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人阻拦,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不对劲。

脱离了亲友的视线之后,拱某立刻露出了丑恶的嘴脸。他趁着朱女士完全没有意识、也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机会,违背她的意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第二天早上,朱女士终于从醉酒中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遭遇了这样的不幸。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很快就将拱某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被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他的回答直白得让人脊背发凉:"我就是看她长得漂亮,还醉得不省人事,就起了歪心思……"

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炸锅了。有人说这丈夫心也太大了,怎么能把醉酒的妻子交给陌生人呢?还有人说现在的坏人胆子也太大了,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作案。

其实仔细想想,这起案件最可怕的地方,恰恰就在于它的 "普通"。它没有发生在偏僻的小巷子,也没有发生在深夜无人的街头,而是发生在人来人往的饭店里,发生在被害人最亲近的人身边。

拱某利用的,就是大家对 "工作人员" 这个身份的天然信任,还有很多人觉得 "在公共场所不会有危险" 的侥幸心理。他甚至都不需要什么高超的骗术,只需要穿得像个正常人,说一句 "我是这里的员工",就能轻易得手。

从法律层面来说,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胁迫,只是趁对方醉酒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

这里的 "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妇女醉酒、熟睡、患病等无法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状态。只要被害人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无论行为人有没有使用暴力,都构成强奸罪。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也明确指出,拱某利用被害人醉酒无性防卫能力之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考虑到他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量刑在法定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内,是合理合法的。

针对这起案件暴露出的安全隐患,承办法官也专门发布了四点安全提醒。首先就是饮酒一定要节制,尤其是女性,外出聚会千万不要喝到断片,醉酒会让你彻底失去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醉酒的人一定要由信得过的亲友全程陪护,绝对不能交给陌生人照看。不管对方看起来多么热心,多么像工作人员,都不行。如果实在需要帮忙,一定要找饭店穿制服的正式员工,并且核实清楚身份。

还有就是,如果不幸遭遇了不法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因为害怕或者觉得丢人就选择沉默。及时报警不仅能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更好地固定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我们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一个陌生人,哪怕他看起来再善良、再热心。

尤其是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毕竟,你永远不知道,那个向你伸出 "援手" 的人,心里到底在打着什么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