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议!27年前的93万存款,男子手握印章齐全的正规存折,时隔多年去取款却被银行拒付!起诉维权后,法院的处理结果让无数普通人难以理解。
河南平顶山这起时隔二十多年的银行存款纠纷,是近期公开的真实判例,案情简单却争议极大,看完也给所有储户敲响了警钟。
1999年,当地史先生在河南农商行汝州支行,分四笔一共存入93万元现金。在九十年代末,这笔巨款的含金量极高,是普通家庭一辈子的积蓄。
存款完成后,银行当场出具了正规活期存折,页面清晰盖有银行业务专用章,还有当时经办工作人员的私人印章,整套手续看起来完全合规正规。史先生没有任何疑虑,将存折妥善保存了二十余年。
近期,史先生拿出珍藏的存折到银行柜台取款,却遭到银行直接拒绝。工作人员调取系统台账反复核查,确认银行系统内,从来没有这笔93万元的存款记录。
银行最终认定,这本存折属于虚假凭证,对应的资金从未进入银行对公账户。据银行介绍,当年经办这笔业务的员工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具虚假存折,属于员工个人违规操作,和银行无关,因此银行不承担兑付责任。
史先生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他表示自己是在正规银行柜台、通过在岗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存折也有银行官方盖章,普通老百姓根本分辨不出员工的私下违规行为,银行存在管理漏洞,理应负责。
双方协商无果后,史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兑付93万本金,以及二十多年产生的全部利息。
庭审过程中,银行申请早已离职的经办员工张某出庭作证。张某当庭承认,存折是他私自开具的,93万资金并没有存入银行账户,属于个人违规操作。
即便有员工亲口作证,加上齐全的存折凭证,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依旧出人意料。一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史先生的起诉,史先生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裁定。
很多普通人看完判决难以理解,但法院的处理完全符合司法规定。经法院审理认定,涉事员工私自伪造存折、涉嫌侵占资金的行为,已经构成经济犯罪嫌疑。
按照我国「先刑后民」的司法原则,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要优先处理刑事案件。本案需要先移交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清犯罪事实、核实资金去向之后,才能再处理民事赔付相关问题,因此暂时驳回了民事起诉。
这起真实案件也给所有储户提了个实在的醒:存钱不能只依赖纸质存折、存单等实物凭证。办理存款后,一定要当场核对银行系统到账信息,定期核查账户记录,留存完整凭证,避免多年后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