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 重庆一男子妻子一丝不挂死在别人的床上,丈夫拒付丧葬费被岳母起诉。法官:死在别人家你也得负责!女子独自前往前夫家中,后续直接失联。等到有人发现异常报警时,女子已经全身赤裸离世在前夫的床上……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把活人尊严按在地上摩擦的荒诞剧——法律认的是那张还没注销的结婚证,而不是你老婆死在哪个男人床上的狼狈事实,你觉得冤,可规则就是这么冷冰冰。
我看网上很多人替那个现任丈夫喊冤,我觉得他们说得在理,你细品这事,两口子本来就已经闹掰了,据说出事前不久妻子怀孕查出艾滋病引产,丈夫怀疑是妻子隐瞒病史骗婚,俩人隔阂深到平时都懒得搭理对方。
结果某天吵完架,妻子一个转身跑去了前夫家里借宿,第二天人就没了,还是全身赤裸躺在前夫床上被发现的,前夫后来解释说法医验尸时脱掉的外衣,但丈夫哪受得了这个?
他觉得我娶的这个人不守妇道、不尽妻子义务,最后还死在别的男人床上,现在要我掏钱给她办后事、负婚姻的法律责任?换谁都觉得这是在往伤口上撒盐,纯粹是羞辱欺负人。
这事还有个老理儿值得琢磨——中国古话讲"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意思是体弱的老人到你家借住出事了,按民俗你多少得担点责任,因为人是死在你屋檐底下的。
这女子据推测有猝死可能,坊间甚至猜测跟"太过激动"有关,不管怎样,人是确确实实死在了前夫李浩(化名)的家里、前夫的床上,按老规矩讲,死在你家你就脱不了干系。
可诡异的就在这:前夫李浩反倒主动说愿意出一万块"旧情分",真正被法院传唤、被岳母追着要丧葬费的,却是那个蒙在鼓里被绿了的现任丈夫。
要是按某些网友的激进口吻问,那如果女方出轨跟别人生了孩子,这丈夫是不是也必须抚养?法律和道德在这儿出现了巨大的撕裂感。
我个人感觉,法官判得倒也不是胡来,按《民法典》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只要没领离婚证,身份关系就在,安葬逝者算基于配偶身份的道义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惩罚性赔偿。
公安据说也出了死亡推断书是猝死,没立案侦查他杀,现有证据也没法证明丈夫对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所以法官没法仅凭"她死在别人床上""你有情绪"就免除那份基于婚姻关系的安葬义务,但这绝不意味着法院在给妻子出轨背书,更不是说丈夫受的那份屈辱就该被无视。
网传法院最后调解是丈夫出八千、前夫出一万元、退还金戒指,岳母放弃其余诉求,算是在法律框架内各打五十大板找个平衡点。
可话说回来,法律能算出八千块,算不出一个人被当众扒掉最后一点面子的憋屈,这丈夫够冤的,从头到尾他都是局外人,最后却要被迫为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买单。
这事留给普通人的警示也许是:婚姻这东西,领证容易,真想全身而退,往往比你想象的难得多。
以上只是我个人基于公开报道的看法和脑补解读,不代表任何司法观点~你觉得这丈夫该不该出这笔丧葬费?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