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碰瓷讹钱!"重庆女子开了一家面馆,叫"渝见小面",结果万万没想到,因为一字之差,被"遇见小面"告上法庭,说是商标侵权!女子:"从没想过模仿别人,重庆小面叫渝不是很正常?我在南阳,他们在北上广深,如何不正当竞争?"
毛女士是90后重庆人,和丈夫在河南南阳开了一家主打川渝口味的面馆。
取名这件事,两口子想得挺朴实,"渝"是重庆的官方简称,"小面"是品类,合在一起叫"渝见小面",既点明了口味来源,又顺口好记。
面馆开起来后,价格实惠,分量扎实,周边街坊吃得满意,生意一直不错。直到那张法院传票送到手里,两人才如梦初醒。
起诉方是一家叫"遇见小面"的连锁餐饮品牌,由宋奇、苏旭翔、罗燕灵三位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于2014年6月在广州联合创立。
宋奇本人持有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此前在麦当劳、百胜等国际餐饮集团积累了多年运营管理经验,从广州一家30平方米的街边小店起步,逐步把"遇见小面"发展成为一个连锁品牌,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二十余个城市拥有500余家门店,并在新加坡开设了海外首店,2025年12月5日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2408.HK,被市场称为"中式面馆第一股"。
就是这样一家已经冲上港股的连锁品牌,偏偏把官司打到了河南南阳一家夫妻小店头上。
毛女士一开始连"遇见小面"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南阳当地也没有"遇见小面"的任何门店,更没见过对方一张宣传海报。
对方律师的理由是:"渝见"和"遇见"发音相近,四个字里有三个字相同,消费者点外卖或进店时可能产生混淆。毛女士当场反问:在南阳,消费者凭什么把一家8块钱一碗的路边面馆和北上广深的连锁品牌搞混?
这件事的争议核心,在法律层面其实有据可查。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的,商标权人不得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地名。
"渝"作为重庆的行政简称,本身属于公共地理资源,毛女士在店名中使用"渝"字,出发点是说明口味来源,这与攀附他人商誉是两回事。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也明确说明,公众对地名作为公共资源具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这条新闻传到网上,留言区炸开了锅。有网友列了一串:擦肩小面、互看小面、面对面小面,反问这些是不是也得去告?还有人说,只要营业执照通过了工商审核,凭什么回头再被人用商标当借口来收割?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毛女士的"渝见小面"能不能在这场官司里站稳脚跟,还要看法院对商标近似程度、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以及两家商户的实际经营区域覆盖情况如何综合认定。
一个30平米起家的连锁品牌当年靠着实打实的产品走到了港股,一个重庆妹子靠着实惠分量在南阳扎根,这场官司最后谁能说服法官,结果还真说不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