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死刑立即执行?”广东佛山,一26岁女子大学期间被男同学以“雨中等候三小时”等方式狂热追求。谁知,男同学以“不领证就sha你全家”相威胁,女子被迫瞒着父母与其领证结婚。
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埋着不安。被害人叫陈某琦,被告人叫杨某东。两人登记结婚的时间是2021年5月28日。
婚礼、彩礼、父母知情这些常见环节都没有完整出现,陈某琦后来多次向身边人表达过婚姻中的压力。到了2024年3月1日,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陈某琦明确提出离婚,并从共同住处搬走。
杨某东没有接受这个结果。起初,杨某东通过微信联系陈某琦,也托人劝和。挽回没有效果后,事情开始变得危险。
一审判决相关报道显示,杨某东在案发前曾多次搜索杀人方法、精神病人杀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还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刀具。这些动作后来都成了庭审中被反复提起的事实。
2024年3月8日下午,杨某东把刀放进车内,又用自伤相威胁,让陈某琦出来见面。陈某琦以为只是谈离婚问题,最终上了车。车辆从佛山开出,后来到了东莞某村附近。
下午4点半左右,车内再次因为离婚问题发生争执。杨某东殴打陈某琦,随后持水果刀连续刺击,造成陈某琦死亡。法医鉴定显示,陈某琦死因为锐器刺切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附近群众察觉异常后报警。警方到场时,杨某东试图驾车离开,随后被控制。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陈某琦家属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对陈某琦家属来说,女儿从提出离婚到遇害,只有短短几天。家属最不能接受的是,杨某东有购买刀具、搜索相关内容等准备行为,最后一审却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2025年7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杨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附带民事赔偿73382元。
一审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理由包括案件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杨某东被鉴定为抑郁发作,案发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以及一审中认罪态度等因素。
这个判决让陈某琦家属难以平复。家属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又申请对杨某东重新进行精神鉴定,但相关申请没有获得支持。杨某东一方也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这样一来,案件进入二审,争议集中到几个问题上,杨某东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精神鉴定结论能否影响量刑,一审死缓是否适当。
2026年6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据公开报道,杨某东一方提出不认同故意杀人的定性,并围绕精神鉴定问题发表意见。
陈某琦家属则坚持认为,杨某东事前准备明显,作案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审判不能只靠愤怒,也不能回避事实带来的冲击。故意杀人罪本身可以适用死刑,但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要看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责任能力和全案证据。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并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一定轻判,而是法院量刑时必须审查的因素。陈某琦的家属等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女儿生命的交代。二审已经开庭,结果还要等待法院依法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