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长饶庆铃以录影方式参与海峡论坛,台当局声称"将交主管机关查处"。国民党大陆事务部主任张雅屏15日怒呛:"录影犯法?还是民进党不喜欢就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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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屏这句话,确实问到了核心。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录影合不合法",而是谁来定义什么叫"参与"。
行为民进党的定性逻辑现场出席明确违法,可以办录影致词模糊地带,但"不喜欢"就办书面致词灰色地带,看心情完全不参与安全,但政治上吃亏
民进党的操作逻辑很清楚:不是你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是你做了我不喜欢的事,所以违法。
这就是张雅屏说的"民进党说了算"——法律在这里不是标准,喜好才是标准。同样的录影方式,如果是绿营县长做的,大概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饶庆铃是蓝营的,就必须"交主管机关查处"。
更深层的问题是:海峡论坛本身是两岸交流平台,录影参与在国际上根本不构成任何违法要件。民进党硬要往"违反两岸条例"上靠,但条例里写的是"未经许可赴陆",录影根本不涉及"赴陆"。
一句话: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选择性执法。张雅屏赢在把遮羞布扯下来了——当"不喜欢"就是"犯法"的时候,法律就已经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