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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缺德了!”上海,一对小夫妻结婚几个月了,但每次亲热妻子都不尽兴,要娃也怀不上

“太缺德了!”上海,一对小夫妻结婚几个月了,但每次亲热妻子都不尽兴,要娃也怀不上,妻子起了疑心,一调查,还真发现了问题:丈夫竟然诊断性功能障碍!更过分的是,丈夫婚前就知道,但却故意瞒着不告诉她。丈夫苦苦挽留:因为深爱,所以不敢说,但妻子可不吃这一套,坚持要撤销婚姻。判决出了:同意撤销婚姻

李娜和赵明刚刚领完结婚证不到一个月,两人住进了浦东一套不大的婚房。婚礼虽然还没办,但双方父母已经开始憧憬抱孙子,餐桌上的话题总绕不开“什么时候要孩子”。

起初,李娜觉得自己的婚姻很幸福。

赵明温和体贴,下班会顺路买她爱吃的水果,周末陪她逛商场看电影。朋友们都羡慕她找到了一个顾家的丈夫。

可婚后不久,李娜渐渐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每当两人亲热时,赵明总显得格外紧张。有时刚开始就草草结束,有时干脆找借口推脱。

“最近工作压力太大。”

“昨天熬夜了。”

“身体有点不舒服。”

面对丈夫一次次解释,李娜最初选择相信。

可时间一长,她心里的疑问越来越重。

尤其是婚后半年,两人一直没有怀孕。

双方父母开始着急。

婆婆甚至悄悄给李娜买来各种补品。

“是不是身体太虚了?”

“年轻人工作忙,也得注意调养。”

这些话听得李娜心里越来越难受。

她偷偷去医院检查。

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医生看着检查报告,平静地说:“从你的情况来看,没有影响怀孕的问题。”

李娜愣了一下。“那会不会是男方的问题?”

医生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建议夫妻双方一起检查。

回到家后,她把医生的话告诉赵明。

没想到,赵明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身体很好,没必要检查。”

“你是不是怀疑我?”

那天晚上,两人第一次发生激烈争吵。

看着丈夫异常激动的反应,李娜心里的怀疑像种子一样迅速发芽。

几个月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娜在整理书柜时发现了一个文件袋。

文件袋被塞在最里面。

仿佛生怕被人看见。

她打开后,整个人愣住了。

里面是一份医院检查报告。

日期竟然是在两人结婚前两个月。

诊断结果赫然写着:“少精症。”

“性功能障碍。”

“生育能力下降趋势明显。”

李娜感觉脑袋“嗡”的一声。

她坐在地上,反复看着那几张纸。

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原来不是不知道。

而是一直在隐瞒。

当天晚上,赵明回家后,看到桌上的检查报告,整个人僵在原地。

客厅里安静得可怕。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李娜声音发抖。

赵明沉默许久。

最终低下头。

“结婚前就知道了。”

听到这句话,李娜彻底崩溃。

“为什么不告诉我?”

“为什么骗我结婚?”

面对质问,赵明红着眼眶解释:“我怕失去你。”

“我真的爱你。”

“如果告诉你,你肯定不会嫁给我。”

“我一直在治疗,我以为会好起来。”

李娜苦笑。

“所以你就让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

“你有没有想过我的选择权?”

那一晚,两人谁都没有睡。

第二天开始,婚姻像被撕开一道无法修补的裂缝。

赵明不断道歉。

送花、写信、求双方父母劝和。

甚至跪在李娜面前。

“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定治好。”

“我不能没有你。”

可李娜已经无法再相信。

她无法接受的并不仅仅是疾病本身。

而是隐瞒。

她觉得自己最基本的知情权被剥夺了。

后来,赵明亲笔写下了一份《声明书》。

在声明中承认:自己婚前已经知道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却没有向妻子如实说明。

并对隐瞒行为表示歉意。

拿着这份声明,李娜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婚姻。

法庭上。赵明神情憔悴。

他承认自己确实隐瞒了病情。

但仍试图挽回婚姻。

“我不是故意伤害她。”

“我只是太爱她了。”

“我害怕说出来后失去她。”

然而法官认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对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审理认为:

性生活和生育问题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赵明婚前已经明确知道自己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多次就医后情况仍未改善,却始终没有向李娜说明。

这种行为侵犯了李娜缔结婚姻时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

最终。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

案件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