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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与前经理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在2025年12月审理,经过半年的裁定,香港高院

张柏芝与前经理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在2025年12月审理,经过半年的裁定,香港高院最终下判决,裁定张柏芝胜诉,余毓兴需要支付诉讼费。
余毓兴状告张柏芝,称其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签下了《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合约内要求张柏芝参演6部电影,张柏芝没有履行合约,故此向张柏芝索赔1276万元。而张柏芝方称并没有签过经理人合约,同时还质疑余毓兴手上的是伪造的文件。
张柏芝当时了打这场官司,还多次出庭作证,一度在庭上情绪失控,不过最终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如今官司胜诉,她无须支付1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