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6旬大爷一大早便在车上与一女子发生关系,结果,过程中,突发不适,失去意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大爷的独生子难以释怀,认为大爷系因与女子发生关系,情绪亢奋,进而猝死等等,作为唯一继承人,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承担大爷死亡30%的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等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六十岁的马大爷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出了门。儿子以为父亲只是出去办事,根本不知道,这将是父亲人生最后一次离开家门。
早上七点左右,马大爷驾驶着一辆白色轿车来到县城郊外一处偏僻路口。
车内坐着一名中年女子魏女士。
四周十分安静,偶尔有货车从远处驶过,发出沉闷的轰鸣声。
两人在车里交谈着,气氛显得轻松而暧昧。
马大爷这些年独自生活,老伴去世较早,唯一的儿子已经成家立业,平时忙于工作,很少陪伴在身边。
而魏女士的出现,让他的生活似乎多了几分色彩。
谁也没有想到,一场看似平常的见面,却成为悲剧的开端。
车窗微微起雾。
就在两人发生亲密接触的过程中,马大爷忽然停下动作。
起初,魏女士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可很快她发现不对劲。
马大爷脸色发白,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呼吸越来越急促。
“你怎么了?”
魏女士连忙拍打他的肩膀。
然而马大爷已经说不出话来。
短短几秒钟后,他头一歪,彻底失去了意识。
狭小的车厢内顿时陷入慌乱。
魏女士吓得手脚发抖。
她不停呼喊马大爷的名字,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惊慌之下,她急忙拿出手机拨打120。
电话接通后,她声音颤抖地向急救人员说明情况。
挂断电话后,她又拨打了110报警。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救护车呼啸而来。
医护人员迅速将马大爷抬上担架送往医院。
一路上,魏女士始终跟在旁边。
急诊室外的红灯亮起。
抢救持续进行了半个多小时。
然而最终,医生还是遗憾地宣布:“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听到这句话,魏女士瘫坐在走廊长椅上。
而另一边,马大爷的儿子接到电话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就在几个小时前,父亲还好端端地出门。
怎么突然就没了?
赶到医院后,看着盖着白布的父亲,儿子失声痛哭。
办理后事期间,警方展开调查。
法医检验后未发现中毒等异常情况。
公安机关最终认定,马大爷系猝死。
然而,马大爷的儿子始终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在他看来,父亲身体虽然上了年纪,但平时并无严重疾病。
如果不是当天与魏女士发生亲密关系,情绪激动、身体负荷骤增,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想到这里,他心中的怨气越来越重。
他认为,魏女士至少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随后,作为唯一继承人,他将魏女士告上法庭。
诉状中写明:要求魏女士承担30%的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元。
庭审当天,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
马大爷儿子红着眼睛说:“我父亲就是因为和她在一起才出的事,她怎么能一点责任都没有?”
魏女士则满脸委屈。
她表示自己并没有强迫马大爷做任何事。
事发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10,全程陪同抢救。
“我能做的都做了。”
法庭上,双方围绕责任问题展开激烈争论。
法官指出,侵权责任成立必须同时满足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条件。
关键问题在于:马大爷死亡是否与魏女士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对此,原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
同时,从现有证据来看,两人的亲密行为属于双方自愿行为,并不违法。
魏女士也不存在故意伤害或放任损害发生的主观过错。
更重要的是,在马大爷失去意识后,魏女士及时呼叫急救并报警,已经尽到了普通人能够做到的救助义务。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消息传出后,引发大量网友讨论。
有人认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不能将自然疾病导致的猝死归责于他人。
也有人理解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认为其起诉更多是一种情感上的宣泄。
但无论如何,这场官司最终没能挽回一个已经离去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