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安徽蚌埠,八十多岁的五保户大爷意外摔伤,住进医院后由其大哥陪护。谁知,隔天一早人

安徽蚌埠,八十多岁的五保户大爷意外摔伤,住进医院后由其大哥陪护。谁知,隔天一早人竟然凭空消失,家属和医院把整层楼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然后,家属直接给老人办了出院。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后,在医院五楼,产房隔壁的一间闲置房里,竟然发现了老人腐烂的遗体。这下家属不干了,告医院失职,索赔17万。医院更觉得憋屈,觉得那间房成了“凶宅”,反诉家属要两万消杀搬迁费,法院判了。

八十岁的陈大爷是村里五保户,去年5月4日,他走路时不慎摔倒,伤到了头部和肋骨。

当天,就被送进了医院七楼外科病房,由兄长在床边陪护。

老人年纪大,身上还有外伤,家人本以为在医院能安心休养,谁也没料到,一场怪事接踵而至。

住院第二天凌晨四点,护士例行查房,推开病房门发现,陪护的人不在,陈大爷本人也不见人影。

护士立刻联系老人亲属,双方在各个走廊、病房来回搜寻,把七楼翻了个遍,半点踪迹都没有。

天亮之后,家属又赶回老家找人,依旧一无所获。

家属以为老人先医院太憋闷,自己出走了,就直接给老人办了出院手续,之后便四处寻人。

次日,实在找不到人,家属选择报警求助,派出所也四处搜寻,可始终没有陈大爷的消息。

从这天之后,家属没再跟医院联系,也没有请求院方配合找人,双方都慢慢停下了搜寻。

谁知,一个月过去,6月5日下午,医院工作人员闻到五楼一间闲置房间持续飘出刺鼻臭味,立马感觉到不对劲,赶紧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房门从外面无法打开,只能合力踹开房门。

一进屋,所有人都心头一沉,房间里躺着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男尸。

警方马上安排技术人员勘验现场,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村干部到场辨认,怀疑死者就是失踪许久的陈某,后续DNA比对结果证实了猜测。

家属确认死者身份后,没有做尸检,没法确定准确死亡时间和详细死因,直接将遗体送往殡仪馆。

事发之后,医院慌了神,这间闲置房紧邻五楼产房,尸体腐烂产生的异味和痕迹让产妇和家属十分忌讳。

医院花钱,全面消杀整间屋子,还花大价钱,把原本设在五楼的产房整体搬迁到六楼。

事后,陈大爷家属认为医院看管失职,没能保障住院老人的人身安全,导致悲剧发生。

于是,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7万余元。

医院本来就觉得窝火,发生这种事情既不吉利,搬运产房、全面消杀,也浪费了很多人力和财力。

陈大爷家属还倒打一耙,将他们告上法庭,医院咽不下这口气,也转头反诉,将陈某亲属告上法庭。

医院认为,老人遗体长时间留在屋内,让五楼成了旁人忌讳的“凶宅”,要求家属赔偿2万元相关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属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对住院患者天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光要看好病房,其他房间、楼道都得管理到位。

医院发现老人失踪只搜了七楼,完全没排查五楼闲置屋,闲置房间门锁还形同虚设,老人才能独自躲进去无人发现。

正是这份管理漏洞,间接酿成死亡悲剧,必须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考虑到家属发现人不见后,仓促办出院,后续长期不跟医院同步寻人,家属自身也存在明显疏忽。

法院经过仔细核算,老人死亡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酌情判定医院承担10%责任,赔付家属35000余元。

至于医院索要两万搬迁消杀费的反诉,法院表示,这笔损失根源是,医院自身安保巡查,管控不到位,后果理应由医院自行承担,所以,驳回其反诉请求。

对此判决,医院表示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