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1岁的成某与15岁的王某确立恋爱关系。九年间,成某多次与王某发生关系,并持续以“我养你”的承诺向王某转账共计40万余元。2025年两人分手后,王某迅速与他人订婚。成某难以释怀,认为这些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法院这样判!
把“我养你”当成捆绑未成年人的绳索,九年感情一朝破裂就想连本带利把钱要回来,这种把感情当投资、把未成年人当“养成系”的算计,最终被法律狠狠上了一课。
法庭上,成某坚称转账是为了结婚,如今婚约落空理应全退。王某则辩称,这些钱大多用于九年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属于自愿赠与,且两人从未正式谈婚论嫁。法院在审理时,首先戳破了男方“彩礼”的谎言。双方确立关系时,女方年仅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男方作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利用年龄和阅历优势诱导未成年人,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男方存在重大过错。
其次,法院对40余万元的转账性质进行了精准拆解。这些钱大多是几十元、几百元的小额日常消费,仅有9笔超过2000元,结合“我养你”的承诺,这属于男方履行经济供养承诺的行为,而非无条件赠与。但考虑到女方在九年中同样付出了青春与情感,若判令全额返还,将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有违公平原则。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恋爱时长、资金用途以及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倾斜保护,一审法院最终裁定:女方仅需返还总金额的10%,即41423.2元。成某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核查全部证据后,认定一审有理有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判决,彻底打破了部分人“花钱就能买断感情”的幻想。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方位的,成年男性明知对方未成年仍发展长期亲密关系,本身就要为自己的越界行为承担代价。感情一旦破碎,钱财纠纷最难理清,任何试图将单方面的情感失落与经济纠纷强行捆绑的行为,都缺乏正当性基础。
总而言之,在这个讲究法治与底线的时代里,任何脱离了公序良俗的畸形爱恋都是极其危险的。
希望这起判例能给所有人提个醒,千万别把一时的甜言蜜语当成金钱交易的保障,到头来只会发现,挑战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的代价,远比一时的执念要沉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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