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社会学家愤慨说:对外援助绝非“私房钱”,应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建议所有援外项目及债务豁免,必须经全国人大表决,以法律程序筑牢防火墙。若不经人民代表审议,一切应视为无效。
援外资金全部取自全国财政预算。每一分钱都是普通老百姓交税攒下的血汗钱,完完全全属于全体国民。
国内现行的审批模式很宽松。中小型援外项目只需要部门内部论证报批。大额援助和免债项目,仅需国务院审核就能落地。
每年全国人大只会审议整体财政预算总额。具体到每一笔援外项目的明细,都没有单独审议和投票的环节。
普通民众根本查不到详细资料。几十亿、上百亿的援建、免债项目,落地前没有公开评估,没有收益公示。
很多欠发达国家长期接受我们的无偿援助。部分国家债务到期无力偿还,会直接申请大额债务免除处理。
单笔债务豁免金额动辄几十亿、上百亿。整个流程只有内部研判,没有对外公开,没有人大代表参与监督。
人大代表是民众的代言人。手握审核公共财政支出的法定权利。大额援外项目过人大表决,才是真正尊重民意。
国内民生短板依旧随处可见。老旧小区翻新、乡村医疗设备更新、偏远学校硬件升级,都等着财政资金投入。
援外合作本身没有问题。毫无约束、单向付出的援助模式,根本对不起国内辛苦纳税的普通百姓。
跨国援助本身存在很多不确定风险。部分受援国政局动荡、政策随意更改。前期投入的资金很容易白白浪费。
人大前置审议可以提前排查风险。核查对方国家信用、合作诚意、互惠价值,筛掉没有回报的无效援助。
现有监督只盯着资金不被内部挪用。缺少事前的民意把关,大额财政支出的决定权,太过集中。
美国所有大额对外援助,都必须经过国会两院投票。去年近千亿乌以援助法案,历经多轮激烈辩论才落地。
美方行政部门无权私自敲定对外大额拨款。议员代表民众立场投票,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民监督。
这种模式值得我们参考借鉴。把大额援外的决定权,从单一部门手里,交到人民代表的手中。
社会学家的提议直击痛点。填补了援外资金事前监督的空白,守住公共财政的基本底线。
债务豁免会直接造成财政缩水。本该用来养老、教育、基建的资金被动缩减,不能随意拍板。
人大公开表决能曝光项目全貌。资金数额、合作周期、回报方式全部透明,打消民众的质疑和不满。
规范审批流程不是反对对外合作。是让援助更理性、更公平、更贴合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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