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吴秀波包养了陈昱霖足足7年,之后玩腻了厌倦了,便提出分手。陈昱霖索要4000万分手费,否则就不分手。谁料,吴秀波只给了300万,后来还把陈昱霖告上了法庭,送进了监狱。
主要信源:(海外网——前女友敲诈吴秀波4000多万,为何只判缓刑?)
2018年中秋节那天,整个中文互联网却被一篇朋友圈长文撕开了一道口子。
发这篇文字的人是陈昱霖,她在社交平台上把自己和演员吴秀波之间长达七年的地下情全部说了出来。
这场纠纷的起点要回到2011年。
那时候吴秀波凭借《黎明之前》《北京遇上西雅图》等作品,已经成为圈内公认的叔圈顶流,手里握着大量资源和真金白银,唯一的隐忧是他早有家室。
而陈昱霖刚满18岁,艺校毕业不久,怀揣着进入演艺圈的梦想,对这个行业的规则还不熟悉。
一个掌握着行业资源的中年男人,一个渴望机会的年轻女孩,两人之间的权力差距决定了这段关系的走向。
吴秀波用奢侈品、头等舱待遇,以及“带你进入圈子核心”的承诺,把陈昱霖留在了身边。
陈昱霖后来在长文中提到,吴秀波经常用佛经和人生哲理来“引导”她,让她安于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
从2011年到2018年,整整七年时间里,陈昱霖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演艺事业。
她长期跟着吴秀波在各个剧组之间奔波,吴秀波拍摄《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期间,她在横店陪了333天,不是以演员身份参与。
而是住在酒店里负责对方的饮食起居。
吴秀波则用“等我安排”“以后会给名分”这样的话,让她一直维持着这种状态。
这段关系里没有法律保障,也不被道德认可,本质是吴秀波用自身资源换取了对另一个人时间和青春的支配权。
2018年初,吴秀波正式提出分手。
陈昱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她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七年付出给出补偿。
同年1月至2月,吴秀波分两次向陈昱霖转账共计1100万元,条件是陈昱霖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公开两人关系,并删除所有私密照片和聊天记录。
这笔交易在当时看来已经完成了闭环,双方本可以就此结束这段关系。
2018年9月24日,陈昱霖在中秋节当天发布了那篇万字长文,将七年间的细节全部公开。
这篇文章直接摧毁了吴秀波多年来建立的“儒雅大叔”人设。
他主演的《情圣2》紧急撤档,多家代言品牌宣布解约,已经播出的作品中他的镜头被剪辑或打码。
有业内人士估算,吴秀波的商业价值在短时间内蒸发了数亿元。
事件曝光后,双方在2018年10月再次坐到了谈判桌前。
这一次,陈昱霖提出了4000万元的补偿要求,双方达成了分期四年支付的协议。
吴秀波在10月16日按照协议支付了首笔300万元。
但随后陈昱霖单方面撕毁了分期协议,要求吴秀波一次性付清剩余的3700万元,并以继续曝光隐私、牵扯其他相关人员为由进行威胁。
正是这个举动让事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我国法律不保护婚外情关系,也不认可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或“分手费”。
此前吴秀波支付的1100万元,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属于民事范畴。
但陈昱霖以曝光隐私相威胁,索要巨额款项的行为,已经触碰了刑法红线。
2018年11月,吴秀波与妻子何震亚一同报警,指控陈昱霖敲诈勒索。
2018年11月5日,陈昱霖从国外返回北京,在首都机场刚下飞机就被警方带走。
此后她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时间长达两年多。
2021年1月底,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明确指出,陈昱霖与吴秀波的关系“为法律所否定,且为道德所谴责”。
陈昱霖利用留存的隐私信息作为筹码,以曝光相威胁索要巨额款项。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胁迫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对具体金额进行了细致划分:2018年1月至2月的1100万元属于附条件赠与,不计入犯罪数额;2018年10月支付的300万元首付。
因缺乏紧迫的胁迫性,未被认定为犯罪既遂,真正定罪的是陈昱霖在收到300万元后,撕毁协议并胁迫对方一次性支付3700万元的行为。
鉴于该笔款项未实际到手,属于犯罪未遂,加上陈昱霖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吴秀波方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最终判处陈昱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扣押的存有双方私密信息的信息存储设备予以没收。
判决结果出来后,双方的生活都发生了不可逆的改变。
陈昱霖在看守所度过两年多后,于2021年刑满出狱。
她彻底退出了演艺圈,回到老家陪伴父母,后来尝试通过自媒体和直播带货重新开始。
而吴秀波虽然在刑事案件中是“受害者”,但他的演艺生涯在那篇长文发出的当天就已经终结。
2023年11月,吴秀波和公司被强制执行4.66亿元,此后又新增多笔执行案件,累计被执行金额超过7亿元。
他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下多项股权被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