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断急需用钱,找老板讨要被拖欠的5000元工资。老板只甩给他一张50元票子,还破口大骂。争执中,他掏出随身带的折叠刀,连捅数人,致4死1重伤。
2005年5月11日夜里十点多,28 岁的甘肃农民王斌余带着弟弟王斌银,蹲在包工头吴新国的住处门口,白天他们刚去当地劳动局投诉过,工作人员当面调解,吴新国答应五天内结清全部工资,还说会先预支一部分生活费应急,可兄弟俩刚回工地,就被人锁了宿舍房门,连收拾行李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赶了出来。
下午吴新国倒是递来过五十块钱,可这点钱连两人找个小旅馆、吃两天饭都不够,王斌余没接,对方转头就再也没了音讯。
身上一分钱没有,老家父亲还躺着等钱治腿,兄弟俩蹲在路边哭了一场,还是决定再去吴新国家一趟,哪怕先要几十块钱凑个落脚的地方,可吴新国死活不肯开门,隔着玻璃门高声辱骂,说他们故意闹事,还放话"有本事就接着去劳动局告"。
不仅如此,吴新国还打了电话,叫来了住在附近的苏文才、苏志刚、吴华、苏香兰几个人过来"劝走"他们。
让人唏嘘的是,赶来的这几个人也都是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平日里和王斌余抬头不见低头见,逢年过节还曾邀他一起吃饭,可那天站在了雇主一边,双方话越说越僵,有人骂他忘恩负义,有人动手推搡他弟弟,混乱中还有人抬手扇了王斌余一耳光,就是这一下,彻底绷断了他心里压了十几年的那根弦。
常年打工受的白眼、被拖欠工钱的憋屈、父亲等钱救命的焦急、被赶出宿舍的难堪,所有情绪在一瞬间彻底爆发,王斌余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凭着本能往前捅,短短几分钟里,现场四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
杀红了眼的王斌余中途还折返回来,对着倒地的人又补了数刀,等回过神来看着满地鲜血,他才慌了神,转身跑到黄河大桥边,把刀扔进了河里,沿着河边走了很久,他慢慢冷静下来,知道自己躲不掉,当晚就主动走进派出所投案自首,从头到尾把所有经过说得明明白白,没有半句隐瞒。
很多人不知道,王斌余从来不是天生的凶徒,他17岁就从甘肃农村出来打工,整整十一年里,干的都是工地上最苦最累的活,性子老实木讷,被工头克扣工钱、随意打骂,从来都是忍气吞声。
这次之所以豁出去,是因为老家父亲修房子被重物砸断了腿,急等着钱做手术,王斌余不是没想过走正规途径维权:找工头被推脱羞辱,找劳动局调解转头就成了空话,去法院咨询,人家说打官司最少要三到六个月,病重的父亲根本耗不起。
正规的路一条条走不通,私下讨要又被百般欺辱,一个没文化、没背景的底层农民工,就这么被一步步逼进了死胡同。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斌余没怎么为自己辩驳,他对着被害人家属方向道了歉,说自己对不起死去的人,也对不起他们留下的老人孩子,他唯一主动提的请求,是希望法院能帮忙督促工头,把拖欠的五千块工资结清,一部分赔给被害人家属,一部分寄回甘肃老家给父亲治腿。
2005年6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同年10月宁夏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斌余当天被执行死刑。
这起案子经新华社报道后,在全国引发了轩然大波,有人认为他手段残忍、罪有应得,四条人命摆在眼前,必须依法严惩;也有人感叹他的遭遇,认为如果维权渠道畅通,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
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曾评价,孙志刚案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除,王斌余案则以最惨烈的方式,戳破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短板,在此之后,社会各界持续呼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惩处力度。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恶意欠薪从此不再只是普通民事纠纷,而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这条被写入法律的规则背后,藏着王斌余案沉重的警示。
回头看这场悲剧,最让人唏嘘的莫过于死者的身份,四个遇难者里,大半也是靠出卖力气谋生的农民工,本该同处底层、境遇相似的人,最后却以这样惨烈的方式对立,没有一个人是赢家。
二十多年过去,农民工欠薪治理已经规范了太多,但王斌余案的教训不该被淡忘,当老实人的合理诉求走投无路,当血汗钱被随意克扣践踏,最终付出代价的,永远是最普通的普通人,守住劳动者的权益底线,守住畅通的维权渠道,才是避免悲剧重演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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