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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运城受害女孩及家属反映,当地一名13岁的小学五年级女孩,4月19号凌晨一个

据山西运城受害女孩及家属反映,当地一名13岁的小学五年级女孩,4月19号凌晨一个人住在朋友空着的出租屋里,结果被一个绰号叫“黑哥”的男子尾随进去,强行发生了关系。

女孩说那天晚上她跟家里闹了别扭,不想回家,就跑去了朋友空置的出租屋过夜。她跟这个 “黑哥” 之前只见过几次面,根本不熟。

那天晚上 “黑哥” 说送她回去,就跟着进了屋。进了房间之后,“黑哥” 突然说要跟她 “弄一下”,还说给她 888 块钱。女孩说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当场吓得不敢说话。

“黑哥” 看她没反应,就直接举起巴掌威胁要打她。女孩说她反抗了,还跟对方说朋友家有监控。但根本没用,她越反抗,对方就越凶。事情发生之后,“黑哥” 通过别人转给女孩 500 块钱。

女孩年纪太小,又害怕,一直不敢跟家里人说。直到 4 月 30 号,她才鼓起勇气跟哥哥的女朋友讲了这件事。家里人知道以后马上就带着她去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当天就带女孩去了儿童医院做检查,提取了相关物证。

但后续的进展让家属难以接受。家属说报案之后案子推进得很慢,他们跑了好多次信访和公安督查部门反映情况。

一直到 5 月 14 号,警方才正式出了一份《受案通知书》。据家属称,办案过程中,民警多次跟家属说证据不足,劝他们接受调解,拿一笔赔偿了事。

家属当然不愿意。女孩的哥哥说妹妹才 13 岁,法律上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这怎么能私了?让家属更为不满的是,报案之后 “黑哥” 不但没有被控制起来,反而在 5 月 7 号直接找到女孩,当面威胁说 “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女孩因为害怕,只好口头答应了。家属称将这事反映给警方后,警方表示对方不敢这么做,未采取相关措施。

6 月 12 号,家属在网上查案件进度,发现这个案子已经被确定为 “不予立案”。一纸 “不予立案”,让家属难以接受。

6 月 21 号,家属在网上把整个事情讲了出来,很快就登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不解,一个 13 岁的女孩被侵害,为什么警方不立案?

事情闹大之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在 6 月 22 号发了通报,说已经和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启动复核程序,要重新查案件的卷宗、证据和整个办案过程。通报还特意说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希望大家不要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别给女孩造成二次伤害。

按照相关法律,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被害人有没有反抗,都构成刑事犯罪,该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存在民事调解结案的空间。

若存在案发后威胁被害人的情形,属于法定从重情节,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被害人被二次伤害。

这件事也提醒所有家长,孩子闹情绪的时候可能会一个人跑出去住,但这种独处的环境太危险了。深夜、偏僻的出租屋、人员复杂的小区,再加上孩子自己保护不了自己,处处都是隐患。

现在大家都在等官方的复核结果。希望这次能给受害的孩子和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权益不能被侵犯,暴力侵害更不能被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