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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抢!湖北黄石,男子大半夜的急用钱,凌晨2点跑ATM机取钱,头一回点了500

这是明抢!湖北黄石,男子大半夜的急用钱,凌晨2点跑ATM机取钱,头一回点了5000,干等3分钟愣是没吐钞。他琢磨着操作搞错了,又重取一遍5000,这回倒利索,哗哗吐出来了。结果一瞅手机,好家伙,卡上直接少了10000!跨行还被收了4块手续费!他寻思机器卡钞了,又试着取100,成了,可卡上一共被扣了10100,手续费变6块。手里就5100块,平白无故亏了5000!打机子上电话,对方说周一前处理,到点没动静推给银行。银行先说妥善处理,后又说没权限。这钱到底谁吞了?

6月24日,西安晚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刘先生凌晨2点去取钱,这个点去银行,不是家里有急事就是真等钱急用。头一笔5000按下去,ATM机跟睡着了一样,愣是没反应。等了三分钟,他以为是自己操作失误,又试了一遍。这一回机器倒是利索,钱哗哗就出来了。

可手机上短信一来,刘先生当场就懵了,短信提示扣了10000,由于是跨行取款,外加4块钱手续费。他手里攥着刚吐出来的5000,卡里却少了一万块,这账怎么算都不对哈。

他想着是不是机器卡钞了,又试着取了100块,这次也成了。可手机再一响,又扣了100,手续费还涨到了6块。卡上总共被扣了10100,手里实际就5100现金。

五千块钱,在ATM机里转了一圈就没了?大半夜的,机子上的电话打过去,也没有人接。

第二天一早电话终于通了,对方口气倒挺客气,说周一上班前肯定给解决。

刘先生当时还专门拍了照留了证据,想着银行应该靠谱。

结果到了周一,什么动静也没有。再打电话,那边直接变脸了,让他自己去找银行营业部。

刘先生跑了一趟银行,工作人员一开始说妥善处理,态度挺好。

可没两天又改口了,说没权限处理跨行业务。

合着折腾一大圈,刘先生自己的钱,银行说管不了就完了?

这五千块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是他存在银行里,取不出来就算了,还被机器给吞了。

这事最气人的是银行那爱答不理的态度,储户没犯任何错,大半夜去取钱,设备出了故障,结果要储户自己来回跑,自己打电话,自己找媒体。

要是没记者的介入,这事是不是就拖黄了?银行天天说顾客是上帝,可遇到事了,把储户当皮球踢。

这哪是服务,这是给上帝添堵。

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事呢?

刘先生跟银行之间的关系,就是储蓄合同关系。钱存进去,银行就得负责安全,保证能取出来。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这可不是空话,是有法律约束力的。ATM机是银行服务的一部分,机器出了故障,那就是银行没尽到保障义务。

刘先生的钱因为机器故障被多扣了,这损失当然得银行来承担。

银行说没权限,这话站得住脚吗?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先生去取钱,银行通过机器提供服务,机器不吐钞还多扣钱,这就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银行所谓的没权限,只能说明内部管理流程有问题,但不能成为不赔钱的理由。

银行收了储户的钱,就有责任把账算清楚,机器是银行的,风险自然也该银行兜着。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章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银行作为机具的投放、管理、运维主体,必须保障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储户资金安全。

该法规能明确看出,本次事件的核心责任方完全在银行这边。ATM设备故障、系统扣款出错,属于银行的运维失职,产生的所有资金损失,都必须由银行全额赔付,不存在无权限就不用负责的说法。

银行说跨行没调账权限,这听起来像技术问题,但法律上看,这是银行内部的事。储户只要证明自己确实被多扣了钱,银行就必须负责把钱找回来。

刘先生拍了照,有取款记录,有短信通知,证据链很完整。

银行要是拖着不办,那就是违约。

金融行业有明确的监管细则,跨行取款出现机具故障、错扣钱款的情况,机具所属银行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账目核对。发卡银行也要全程协助核查流水、处理纠纷,两家银行都有对应的协助义务,不能互相推诿扯皮。

银行业务处理有固定时效要求,针对储户的资金错扣、机具故障投诉,银行受理后必须出具书面处理回执,且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退款整改。涉事银行拖延多日、来回推诿,已经违规超出了法定处理时效。

监管机构对银行的服务时效、责任履行有严格管控,一经查实违规,会对银行进行处罚。

金融机构的服务底线,不该靠舆论倒逼才得以坚守。银行是服务行业,不是管钱的衙门。百姓把钱存在那,图的是安全方便,不是给自己找气受。

欢迎各位针对本案,你遇到过ATM机吞钱的情况吗?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信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