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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女子花500多万购买了整个地下车库的车位,想着靠这些车位出租赚钱。几年

浙江嘉兴,女子花500多万购买了整个地下车库的车位,想着靠这些车位出租赚钱。几年后,开发商提出回购73个车位,女子为了和开发商处好关系,只能按原价回购。可谁知,开发商回购后,给停车场直接加了一道收费道闸,进出车场的车辆都要多交一次费用,导致女子的租户无法正常通行。女子想不通,这73个车位都在一起,完全可以弄一个场中场,为什么还要在出口弄个道闸?

王女士多年来深耕停车场经营,本想靠购置地下车位安稳创收、偿还债务,却没想到因一次善意退让,陷入了和开发商的纠纷困境,正常的经营彻底被打乱。

早在2012年,王女士就租赁了某商务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开启停车管理经营。

八年租赁期里,她一直安稳运营,对这片停车场的管理和收益也十分熟悉。

考虑到长期经营更划算,也想稳定增加收入,王女士最终花费五百多万元,从开发商手中,整体打包买下了整个地下车库,一共包含301个车位。

同时,王女士也获得了停车场配套设施的使用权,打算靠车位包月、包年出租的方式长期盈利。

买下车库后,王女士的经营一直平稳有序。

因为定价优惠,大多是周边业主包月、包年停放,利润并不高,她多年来一直靠着微薄的收益慢慢偿还购车库欠下的债务,始终没有真正盈利。

后续,开发商主动联系了王女士,提出想要回购车库2号楼下方的73个车位。

开发商当初明确告知王女士,回购车位是公司自用,停放内部车辆,不会对外经营获利。

为了维系和开发商的合作关系,避免后续经营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王女士没有过多计较,爽快答应了对方的请求。

其实,王女士曾试着提出小幅加价的想法,但被开发商劝阻,最终,她以原价一百三十万元,将这73个车位转让给了开发商。

按照车库规划图纸,这73个车位集中在车库西北角,拥有独立的进出通行通道,完全可以采用行业通用的“场中场”模式单独管理、独立收费。

王女士原本以为双方可以互不干扰、各自经营。

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6月6日,开发商突然做出了不合理的举动。

他们私自在王女士原本使用多年、位于车库入口的收费道闸前方,私自加装了一道全新的收费道闸。

所有进出车库的车辆,哪怕是停放王女士包月、包年车位的租户,想要通行离场,都必须先缴纳费用。

统一按次收取10元,无论短时停放还是过夜,价格一致。

突如其来的变动,直接打乱了王女士的经营节奏,她的租户频频遭遇通行受阻、额外缴费的问题,不少租户心生不满。

王女士十分费解,开发商的73个车位有独立通道,完全可以自主分区管理,没必要占用主通道增设道闸、阻碍他人通行。

事后,王女士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负责人沟通问题,电话、留言均无人回应。

据悉,涉事开发商早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背负限制高消费令,还有多起司法及破产相关案件。

目前,王女士已向属地司法所反映纠纷,相关部门也将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依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王女士与开发商分属车库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开发商73个车位设有独立通行通道,完全可单独分区运营。

开发商却刻意在车库主通道加装收费道闸,制造二次收费,阻碍王女士包月、包年租户正常通行,严重干扰王女士停车场经营,违背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已构成民事侵权。

因此,调解无果后,王女士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拆除新增道闸、修复损坏管线,并赔偿经营损失。

开发商失信、涉及破产等情况,并不免除本次侵权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