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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已婚男看上别人家的已婚少妇,两个人开始搞婚外的恋情,还约了去车上缠绵。俩人

重庆,已婚男看上别人家的已婚少妇,两个人开始搞婚外的恋情,还约了去车上缠绵。俩人在车内的场景,正好就被女子的丈夫给看到了,更绝的是,女子丈夫还邀请了岳父一起来参观,这可真的是糗大了。而勾引人家老婆的男子准备开车逃离,女子丈夫立刻跳到车子引擎盖上阻拦,却被男子给故意撞伤了。

(红星新闻6月11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最搞笑的是,这个男子一开始拿钱以为不用入刑,相关部门却不肯:犯罪了,必须承担罪责!

所以说,婚外情,十个有十个是悲情。

有一个已婚女子,年纪轻轻的,不跟丈夫本分过日子,却看上了婚外的一个男子林某。

两个人好上了之后,女子就跟被勾魂了一样,成天就想着去跟林某约会。

因为心里有了其他男人,女子对自己的丈夫王某,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每次王某要做点亲密的事情,妻子直接就拒绝。

久而久之,王某就察觉到不对劲,认定妻子外面一定有人了。

王某势必要把这个男子给抓住,看到妻子经常聊信息,趁妻子不注意,确定了这个男子的身份:卖猪肉的,叫做林某。

这下,王某固定了证据,而且还得知两个人最近又要见面。

到了这一天,王某看到妻子正在化妆,打扮的还挺漂亮,就准备跟着她,来抓个现行。

果然,跟到了停车场之后,王某看到妻子跟林某会面了,两个人先亲热了一下,回头就钻车里去了。

王某则悄悄的先给岳父打了个电话,让他赶紧过来看好戏。

随后王某则悄悄的潜伏到车旁边,看到妻子正在人家怀里缠绵呢。这样的场景,真的是令人心碎。

没一会,岳父到了,也就是妻子的父亲,这下,也得邀请他看一下车内的情况,看看自己的女儿,现在是什么德行。

岳父看到之后,也是一整个大无语,当场都要气死了。

王某则拍了照,随后敲窗户。车内的两个人看到王某,瞬间都惊慌失措。

林某则更离谱,直接就开着车准备逃离现场,王某可不会轻易让他溜走。

看到林某已经发动了车子,王某直接就跳上了汽车引擎,想要阻拦林某离去。

谁知道,林某急红了眼,速度越来越快,还来了个急刹车,将王某给摔倒在地。

王某摔倒之后,又继续抓住了后视镜,没想到林某继续开车、把王某弄在地上拖行。

岳父看到了,想要过来帮忙,妻子眼看着父亲在场,也立刻要求林某停车。如此,林某才算停了下来。

可怜的王某,被拖行之后受伤严重,送医诊断之后确诊为重伤二级。

报了警之后,本来将林某给拘留,后期还要判刑。林某求情,愿意赔偿12.3万元,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本以为不用进去了,但是相关部门还是上诉了,因为林某的情况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考虑林某自己也主动认罪,自己去自首,并且也赔偿了民事损失,取得了谅解书,最后判定,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搞婚外情这件事,不要以为就是道德谴责,如果上纲上线,可能还会触及刑法。

《刑法》第 258 条规定,违背夫妻忠实原则,跟婚外的他人长期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发展关系,可能构成重婚罪,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可以证明妻子跟这个外面的男子存在长期同居的情况,则一般就要按照普通的婚外关系来处理。

作为原配,也是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位婚外的男子本来就没理,这次还故意伤害了人家的丈夫,必定要面临严惩。

《刑法》第 234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并且放任结果发生,造成了他人身体损害如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

“重伤二级”属于刑法上的重伤,量刑的起点在3-5年,法定刑期为3-10年。

本案件中林某故意伤人,本来是想要私了的,但是正常办案的流程是:报个警、鉴定伤情、相关部门立案、相关部门上诉、直接审判。

所以说,没有哪个环节是可以私了的,判刑之后,还需要做出民事赔偿。也就是说,入刑跟经济赔偿,一样不能少。

既然犯事了,做出这等不光彩的事情,那就要面临法律的追责。

对于此案,大家都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