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野鸡都泛滥成灾了,农民居然连碰都不敢碰?”这话听着离谱,却是东北农村的真实写照,如今野鸡多到“三步见一只,十步见一队”,成群结队把农田当自助餐厅,从春播种子啃到秋收粮食,把农户愁得直跺脚。
不少网友站着说话不腰疼,骂农民“太窝囊”,放着免费野味不抓是傻,可当地村民一句话戳破真相:别说吃了,敢抓一只,轻则罚款三万,重则直接坐牢,这代价谁担得起?
搁三十年前,谁敢想野鸡能有今天的排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野味热”席卷全国,野鸡因为肉质鲜嫩成了猎捕重灾区,一杆枪、一张网漫山遍野搜捕,没几年就差点被吃到绝迹,野外连鸡毛都难见踪影。
眼看着种群濒临崩溃,国家将野鸡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靠法律死死守住生存底线。加上这些年生态持续恢复,黄鼠狼、狐狸等天敌数量跟不上,野鸡凭着一年1-2窝、一窝最多22枚卵的超强繁殖力,硬生生从“濒危”活成了局部“泛滥”。
野鸡一多,最先遭殃的就是种地的农民。
春天刚埋进土里的种子,它们刨出来啄食;夏天刚冒头的青苗,它们挨个啃断;等到秋收时节,玉米、高粱刚成熟,它们直接成群驻扎在地里,连吃带糟蹋,连作物根系都能刨坏。
据2022年调研数据,仅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就有62.69%的受访农牧民表示,农作物经常遭受野鸡等野生动物侵害。农户心疼归心疼,顶多拿根棍子远远驱赶,连拦网都不敢随便下,更别提抓来下锅。
为啥不敢动?核心就是法律红线卡得死。
野鸡学名雉鸡,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双重约束。非法猎捕、杀害、食用、交易这类动物,全是违法行为。
别觉得“抓一只不算事”,现实里早有前车之鉴:有村民就因为捕杀了一只野鸡,被罚款三万元,还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靠几亩地吃饭的普通农户,没人敢赌这个风险。
有人不服:都泛滥成灾祸害庄稼了,就不能放宽管控?
这事真没这么简单。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有严格的科学评估流程,不能因为局部地区数量增多,就随便取消保护。更何况野鸡也不全是害处,平时也会捕食田间害虫,贸然大规模捕杀,反而会打破当地生态平衡,引发更麻烦的问题。
一边是辛辛苦苦种的庄稼被糟蹋,一边是不能碰的法律红线,农户夹在中间,只剩满肚子无奈,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办法。
目前黑龙江等省份已经出台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的,农户可申请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均价的50%获得补偿。
如果遇到大规模泛滥、损失严重的情况,也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备,申请专业防控支援,绝对不能私自猎捕。
说到底,这从来不是“保护动物”和“农民利益”的二选一。
保护野生动物的初衷是维护生态平衡,可种地产粮的农户,切身利益同样不该被忽略。
从濒临绝迹到局部泛滥,野鸡的数量反弹是生态保护的成果,可随之而来的民生难题,也该跟上更科学、更灵活的应对方案。
既要守住生态底线,也别让种地的人寒心,找到保护与民生的平衡点,才是真正的长久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