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老妇车祸去世获赔80万,岂料,两个女儿每人仅分得3万,而儿子却获74万,两个女儿不服上门去讨要,可弟媳却一口拒绝,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更令女儿寒心的是,父亲也认为分配没问题!
6月29日,浪涨新闻报道了一则赔偿款纠纷。
据当事人王海霞透露,因为此事,她与弟弟家闹得很不愉快。
事情还要从老母亲车祸说起,王海霞的老母亲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肇事者被判赔偿80万元。
本来老母亲不幸离世,家里就笼罩在悲伤的氛围中,可接下来关于赔偿款的分配,更让王海霞和妹妹难以接受。
原来,赔偿款下来后,弟媳给了王海霞和她妹妹一人3万,而剩下的74万全进了弟弟的腰包。
弟媳妇还对两个小姑子称,这是由她丈夫代为保管!
王海霞和妹妹不服气,她一肚子怨气没出说,她认为她平时非常孝顺父母,对母亲的照顾更是不少于弟弟,而赔偿款才分这么点。
为此,王海霞亲自上门讨要,希望弟弟再多分一点给她和妹妹。王海霞的理由也很简单,她家里条件不好,弟媳妇给她3万块她难以接受。
此外,王海霞还透露,父母平时还在外打工,积攒了少说有50万,这笔钱给父亲养老已经足够,而且父亲还有每月2000块退休金,日常生活完全够用。
不过,王海霞来到弟弟家却吃了闭门羹,弟媳妇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口拒绝了王海霞的要求。
王海霞不得不去找父亲评理,可父亲却也认为分配没有问题,王海霞没权分得更多赔偿款。
最后,父亲表示可以再给王海霞及其妹妹2万块,可王海霞姐妹却不愿意,坚持要求分15万元,最后一家人不欢而散!
那么,从法律上看,这笔赔偿款该如何分配呢?
实际上,这80万不是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是对死者家属复合性补偿。
注意,这种补偿是不能通过遗嘱来进行分配的,但分配原则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规则确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这笔钱应该在除掉丧葬费等等费用后,再由近亲亲属进行分配。
这里的分配方式,一般是平均分配,但同时也应综合考量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共同居住情况、经济依赖程度、生前赡养义务履行情况调整份额。
回到本案,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分配人,理所应当可以分得这笔赔偿款。
弟媳 “出嫁女儿无权多分” 的主张:违反《民法典》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排除或限制女儿分配权的合法依据。
当然,弟弟照顾和扶养父母较多,可以适当多分,但只分给两个姐姐各3万,明显有失偏颇。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有不同意见。
有网友表示,出嫁了得公婆遗产。没听说还能分父母遗产的。给你是情分,不给真没权利争夺。
也有网友认为老父亲还在世,40万留老父亲,有病作医疗,无病用作伙食,如果果跟儿子住,那儿子分20万,女儿各10万。
也有网友表示,我是女儿,不会分娘家的任何东西,如果父母老了需要照顾,我是义不容辞的。父母生养了我,赡养父母就是相对的责任,这与父母以后遗产给不给我没有任何关系。小时候父母对我们姐弟也是一视同仁。但是实际上还是弟弟们照顾得多!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