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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一13岁女孩回出租屋,遭一男子尾随进入,强行发生了关系,男子先提出拿8

山西运城,一13岁女孩回出租屋,遭一男子尾随进入,强行发生了关系,男子先提出拿888元和她一起睡,遭到拒绝后,便强行硬上,女孩反抗就被毒打,事后男子通过别人给女孩转了500元,同时威胁女孩不允许告诉家人,也不允许报警,否则会遭到报复。女孩因害怕被报复没跟任何人讲,后来因承受不住压力,告诉了哥哥女友,他们选择报案,当时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事件发酵后,当地现已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核。

4 月 18 号,女孩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因为跟家里闹了点别扭,就跑到朋友空置的出租屋暂住一晚,没成想早就被绰号 “黑哥” 的韩某某盯上了。

这个韩某某三十岁,在当地一家烧烤店干活,之前就有强奸和盗窃双重前科,不是第一次踩法律红线。他一开始还装模作样开价 888 元,想让女孩答应,被明确拒绝之后直接撕破脸动了手,女孩敢反抗就挨打,完事之后还放狠话,说敢报警就报复她全家。

一个 13 岁的小姑娘,哪见过这种阵仗,吓得连家里人都不敢说,硬生生憋了十二天。直到 4 月 30 号凌晨,实在扛不住心理压力了,才跟哥哥的女朋友吐露了实情。家里人知道之后又气又心疼,当天就带着孩子去派出所报警,结果民警当时以事实不清为由,直接没有受理案件。

家属没放弃,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提取了相关生物物证,还专门去妇幼保健院测了骨龄,报告明明白白显示符合 13 岁骨龄表现。就这么来回沟通了半个多月,到 5 月 14 号,当地分局才给家属出具了正式的受案回执。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漫长的等待。家属等着警方调查抓人,可等来等去,没等来立案通知,反倒等来了好几次调解建议。办案人员反复劝家属,说不如拿一笔赔偿私了,对孩子的名声也好。家属没同意,他们要的是施暴者受惩罚,不是用钱了结。

一直等到 6 月 20 号,家属跑到省公安厅查询案件进度,才知道当地早在 6 月 12 号就已经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可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家属从头到尾都没收到。

更离谱的是,6 月 22 号晚上,还有自称分局的工作人员上门,口头跟家属表示,经调查这案子构不成刑事犯罪,是女孩 “自愿” 行为。

这话一出来,家属直接没法接受。先不说女孩自己陈述全程反抗、还挨了打,单就她才 13 岁这一点,法律上根本就不具备性同意能力,哪来的 “自愿” 一说?正常申诉渠道走不通,家属实在没办法,才把事情发到了网上求助。

舆论发酵的速度比想象中快得多,当天晚上就引发了全网关注。6 月 23 号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连夜发布警情通报,称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联合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要把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全流程办案过程全部依法依规重新核查。当时很多人心里都打鼓,之前五十多天都查不清楚的事,舆论一压过来就能有变化?

结果还真就这么快。调查组介入之后,24 号就重新找女孩和家属核实案情,当天晚上十一点多,就正式出具了立案告知书,认定这起案件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同时将嫌疑人韩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从宣布启动复核到立案抓人,满打满算不到两天。之前五十多天没推进的工作,舆论发酵之后两天就办完了,说起来多少有点讽刺。

有人说这是舆论倒逼办案,其实不尽然。案子本身的核心线索一直都很清晰:受害者未满 14 周岁,有明确的侵害陈述,有医院的检查记录,嫌疑人有同类犯罪前科,事后还有转钱、威胁受害者的行为。

这些线索摆在明面上,当初之所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说白了就是没足够重视,觉得事发过了十几天物证不全,就想往 “自愿”“钱色交易” 上靠,省事。可办案人员不该忘了,面对未满 14 周岁的幼女,法律层面根本就不存在 “同意” 这个选项。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中间反复劝私了的操作。性侵幼女本身就是从重打击的恶性案件,正常流程该是深挖证据、控制嫌疑人,结果到了基层办案环节,先想着拿钱了事。也难怪家属寒心,换做谁家孩子受了这种委屈,听到办案人员说 “赔点钱算了”,心里都得凉半截。

现在案子立了,人也抓了,后续该走的司法程序会照常推进,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调查组的工作还没结束,当初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怎么作出的,中间有没有违规操作,为什么不按规定向家属送达正式文书,这些问题也得查清楚,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这件事也给所有家长提了醒,尤其是家里有青春期孩子的,别总觉得孩子闹脾气是小事,多留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多跟孩子说清楚,不管遇到什么事,家里永远是后盾。

很多孩子受到伤害不敢说,一半是怕坏人报复,一半是怕家里人指责。真等孩子扛不住了再说出来,往往证据已经流失,孩子也留下了难以抹平的心理阴影。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后续的调查结果和复核结论相信也会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