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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个女童从学校放学回家,中途被一陌生男子尾随,直到家门口,男子还问,我可以

江西,两个女童从学校放学回家,中途被一陌生男子尾随,直到家门口,男子还问,我可以跟你们进屋吗?女童开锁进门,男子趁机想进屋,还好,家长在家,女童有惊无险!

据悉,两个女童是两姐妹,大点的8岁,小点的6岁,两人都在家附近上学,幼儿园和小学都距离家很近,姐妹两刚上幼儿园那会,都有家长接送。后来慢慢长大了,两人就一起上下学,最开始,妈妈都会把他们送到距离学校最近的路口,让她们走进学校。

慢慢的,妈妈也开始鼓励她们独立,让她们两人一起自行上下学,小女童上一年级,大女童上三年级的时候,她们基本都可以自己独立上下学。妈妈总算松口气,可以轻松一下了。

两个女童像平日一样放学,然后约好在校门口碰头,再一起回家。她们平时回家路线也比较简单,出了学校门口,穿过斑马线,就到了小区外围商铺步行街,沿着步行街走个100米,就到了单元楼门口。

一共不到500米的放学路线,很快就能到家。这一次,却出现了意外。

两个女童走过斑马线,有个骑着摩托车、外卖员打扮的男子就盯上了两姐妹。姐妹俩欢快的在前面走,男子骑着摩托车在后面缓缓跟着。

在旁人看来,男子就是一个在找地址的外卖员,姐妹俩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身后,有说有笑的走过商铺步行街,来到单元楼门口,尾随在后的男子也把摩托车停好,跟着两姐妹进了电梯。

天真的小姐妹依然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身边,还以为旁边的叔叔只是个像平时他们看到的送外卖的叔叔。

直到出了电梯,“外卖叔叔”也跟着他们出了电梯,大女童就去开门,自动锁要按密码,按了两次,没按对。男子问,这是你们家吗?

小女童不明就里,还回答他,当然是我们家了。男子又问,那你们爸爸妈妈在家吗?女童老实的回答,不知道,妈妈平时都要去楼下打麻将。男子一下来劲了,跟着就问,那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进屋吗?

还没有等到女童的回答,只听见哐当一声,门锁打开了。

“是谁来了啊?”屋里传来了大人的声音,“妈妈”两女童飞奔进去朝妈妈跑过去。男子见状,赶紧就溜之大吉。

等妈妈出门,男子火速上了电梯,妈妈只看到了一个身影。妈妈立刻就去找物业看了女儿回家前的监控,发现了两个女儿被陌生男子跟踪到家门口的事实。

吓出了一身冷汗,腿都软了,她立刻就报警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尾随导致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影响了其日常生活秩序,那么可参照上述法律条款中第五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来执行。

通俗地说,单纯尾随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未设立独立罪名,其违法性取决于具体情节、目的及后果,如果尾随行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或造成心理恐惧,那就违法了。

如果尾随是为了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做准备,虽未着手实行,但可认定为相应犯罪的预备犯,触犯了《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上述案例中,该陌生男子,提前埋伏在女童放学回家的必经路线,锁定了这两个小女童,然后一路尾随,直到家门口,还企图趁家长不在家进屋,图谋不轨。

这是典型的为了实施犯罪做准备,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已经可以定为犯罪的预备犯了,他触犯了《刑法》,立案后抓起来是要拘留的。

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每一个家长责无旁贷,不能有一点点侥幸心理。

案例中的妈妈也是想培养女儿独立勇敢,放学回家一共不到500米距离,她主观上是绝不会置女儿安全不顾的。

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坏人从根上就是坏的,很多坏人就是利用家长这个心理,虎视眈眈地盯着这500米路上单独回家的孩子呢,所以,坚决不能给坏人一丁点儿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