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快12年,因为几段暧昧聊天记录就被定性为“卖淫”并开除,这操作真是让人后背发凉。
医院觉得聊天记录里有“开房”“转账”就是实锤,甚至为了“维护声誉”都不报警,直接内部消化把人开了。但法院判得很清楚:认定违法是公安机关的职权,单位没这个执法权。聊天内容再不堪,也可能是恋人间的私事,在没有治安处罚或刑事判决的前提下,企业单方面给人贴标签、定罪名,本质上就是一种越权的“私刑”。
这起案子最硬气的地方在于,它守住了程序正义的底线。职场中我们常担心私德被无限放大成职业污点,但法律告诉我们,道德评判不能替代法律事实,企业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凌驾于司法程序之上。那11万多的赔偿金,赔的不是那点工资,而是被随意践踏的劳动者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