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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亲戚昨天去世了。 三年前被查出肝癌晚期,病人得知自己的病情,就要回家不治

我有个亲戚昨天去世了。

三年前被查出肝癌晚期,病人得知自己的病情,就要回家不治了。

子女们不舍得.。还是硬把老妈留在医院接受治疗。

医生也明确告之:如果不治,还有三到六个月生命期限,接受正规治疗,可能还能多活三年,甚至更长时间。

正如医生的预估,我的亲戚真的多活了三年多。

可这三年,病人一多半时间是在医院度过的,那不是生活,是苦苦地煎熬了三年,又何谈生命质量了?

三年的治疗花了将近二十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里那是全家一辈子的积蓄。

对于一个绝症病人,延长她的生命,就是在延长他的痛苦,何况又砸进了全家人一辈的积蓄和幸福,真的不值得!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不知您对此事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