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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0岁老太早年抛夫弃子,对亲生子女和继子都未尽抚养义务,如今将他们全部告上法

重庆80岁老太早年抛夫弃子,对亲生子女和继子都未尽抚养义务,如今将他们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每人出1500元赡养费,法官走访调查后,继子不承担赡养责任。

重庆80岁老太李玉芳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赡养责任,两个袁姓亲生儿女,两个沈姓继子,一个养女。

法庭上,养女未到庭,亲生儿女愿意出钱,两个继子不愿意。

李玉芬的女儿说,自已和弟弟只有三四岁时,母亲就离家出走了,对他们俩未尽到抚养义务,但看在亲情份上,自己和弟弟还是承担了赡养义务,母亲身体多病,无法自理,都是自已姐弟俩照顾的,今年住院费2万元也是弟弟出的,现在经济压力大,母亲去沈家时,两继子还小,母亲尽了抚养义务,两继子应该有赡养责任。

两继子说,父亲去世后,继母带走了所有财产,搬空了所有东西,回去和前夫复合了,如今走了十多年了,他们不应该赡养,另外,李玉芳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也有恨,原本家庭幸福,李玉芳进门后,他两兄弟只能跟随爷爷奶奶长大,冬天连鞋子都没得穿,饭都吃不饱,也没上过几天学,连字都认识不了几个,带上弟弟帮人做事糊口,住父亲家时,继母非打即骂,十几岁就出门打工了。

李玉芬老人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当年自已生的孩子那么小留下了,没管过,去养两继子成人,没功劳也有苦劳,现在自已身体不好,两继子没良心,连脚都不走到,他们应该出赡养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官到村里向一些年长的老人了解情况,沈家左右隔壁邻居说,老玉芳当年来沈家时,两个继子七八岁了,对他们非常不好,经常虐待他们,两个继子基本是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十几岁就出去打工了。李玉芬老人与沈老头是不正当关系走在一起的,经常东躲西藏的出门打工,根本就没管过两继子。

原来,李玉芳年轻时生了一场病,熟人介绍了附近村的沈某来用迷信,两人一来二去就勾搭上了,丢下三四岁的儿女离家出走了。

李玉芳的儿子说,当年没有母亲被同龄孩子嘲笑,自己走几个小时找到沈家想要问个为什么,母亲没有问候,只是留他吃了一顿饭就打发回家了,自己也恨过母亲,到现在还没有走出来。

两继子还曝出更多自已不该赡养的理由,父亲是1980年与继母在一起,一直只是同居关系,直到1986年父亲才与母亲离婚,继母是1995年才离婚,之后才补办了结婚证,1995年之前,继母还不算合法抚养人关系,自已那时也已经长大了,出门谋生了。继母带走父亲所有遗产,如今也有低保每月600元,于情于理他们俩兄弟不该赡养。

亲生子女和继子都说最应该赡养老人的是养女沈燕,她是李玉芳老人在1996年收养的,出生才三四天养大。

法官再次联系沈燕,终于联系上回来了,沈燕说,老人对她确实有养育之恩,她没到庭的原因是让法院判,只要是自已可承受的范围,她直接打到账户。不与老人联系是有难言之隐。

说着说着沈燕泪流满面,哭得不能自已,她说,在她读初中一年级下学期时,得了肾病,浑身浮肿,要注意饮食,不得已她回到了亲生父母那儿,自此与养母有了隔阂。亲生母亲爱好打麻将,对她也很凶,每次为了要21元的治病钱是最难熬的时候,她无法开囗,只能让姐姐帮忙要。

她哭得说不下去,养母总是怪她偏袒亲生父母,说养她多不容易,亲生父母怪她养不熟,她两边不落好。她现在身体不好,无法贴身照顾养母,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赡养费还是愿意出。

最终法院判决,两名亲生子女袁家姐弟轮流赡养李玉芳老人。养女沈燕支付2025年9月以来的赡养费3000元,之后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今后李玉芳的医疗费报销之外费用由亲生子女和养女三人共同承担,沈家兄弟不承担赡养责任。

李玉芳老人肯定是对亲生子女和继子没尽到抚养义务的,自已心中也有数,那么高龄收养沈燕,就是为了防老。

李玉芳老人怎么也没想到,当年不光彩的往事,时隔几十年了,再次被扒开,被人谴责,一群没有得到过母爱的孩子,都在讨伐她,不知道她是否会后悔。一位本应该被尊重的母亲,却因为当年自己自私,不负责任的行为,让孩子们的心灵都受到伤害,法律虽然绑定了子女赡养义务,但她的行为己经决定了养老的质量,爱要投入才会有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