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位苦了大半辈子的母亲,就因为没有“好好带孙子”,竟被儿媳妇打断了4根肋骨。而更让人心寒的,是亲生儿子的态度——“活该,她找了新老伴,不肯好好带小孩。”
据媒体报道,焦先生的母亲和姐姐住在浙江嘉兴,他和哥哥则在安徽老家。
近期,焦先生从安徽来到嘉兴海宁的姐姐家,抱怨母亲没有好好帮他带孩子,只顾着自己谈恋爱。
而姐姐则护着母亲,认为母亲苦了一辈子,如今能找个知冷知热的老伴,作为晚辈她很支持。
焦先生和姐姐的观点完全不同,他觉得母亲不仅应该帮忙带孩子,更应该带好孩子。
更令人震惊的是,焦先生承认,母亲和妻子的关系非常糟糕,妻子不止一次对母亲动手。
最近一次,妻子直接对婆婆施暴,导致肋骨骨折4根。
当姐姐拿出母亲被打成重伤的照片时,焦先生依然坚持认为,是母亲“有错在先”。一句“活该”,把几十年的养育之恩,说得比纸还薄。
4根肋骨骨折,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家庭矛盾”的范畴,而是赤裸裸的故意伤害。
第一,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根肋骨骨折,在司法鉴定中通常已达到轻伤二级甚至更高标准。这意味着,儿媳妇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第二,儿子“活该”言论不能免除儿媳的刑责。
焦先生认为母亲“有错在先”,这种观点在法律上完全不成立。法律上不存在“因为不带孩子就可以被打断肋骨”的免责事由。
即使焦先生出具谅解书,也只能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而不能免除儿媳的刑事责任。
第三,家暴不是“家务事”,公安机关可以主动介入。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调查取证。
受害婆婆完全有权报警,追究儿媳的刑事责任,并主张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焦先生的姐姐说,母亲苦了一辈子,如今能找个老伴,她作为晚辈很支持。可焦先生却认为,母亲“只顾着自己谈恋爱”,没有帮他带好孩子。在他看来,母亲的晚年幸福,远不如一个“带孩子的工具”重要。
殴打老人是违法,纵容暴力是帮凶,漠视亲情是失德。法律会为那位被打断肋骨的婆婆撑腰,但那个被儿子用“活该”两个字刺穿的心,需要多久才能愈合?
当“孝顺”被“活该”取代,家还是家吗?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