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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个情感导师说,跟他学,搭讪了一个妹子之后,保证10分钟后就能跟她去开房。

河南,有个情感导师说,跟他学,搭讪了一个妹子之后,保证10分钟后就能跟她去开房。这类言论一出来,就让很多人质疑,报名上课之后,感觉越来越离谱,主要教学的内容就是,打造精致的人设,朋友圈去各种摆拍,随后就去约妹子,最快10分钟就能跟这个女的发生那种关系。说得是头头是道,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这种人,就是把女性给物化了,而且传达的信息,扭曲了价值观,法律可不容许这类灰色的产业继续祸害别人。

(大河报7月5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个小伙子一直单身,感觉是自己情商有问题吧,就想要去网上咨询一下,怎么能够讨得女生的喜欢呢?又怎么能很快地收获女孩的芳心呢?

没想到,小伙子有这样的诉求,网上还真的就有类似的教程,有导师会逐步的帮忙辅导,或者就是现场教学,帮助不会谈恋爱的男子们,可以走出爱情的困境。

后来小伙子就被安排了上课了,但是上课的内容,他感觉有些毁三观了。

因为小伙子感觉,这个教学的老师,似乎把女性朋友,当作了一种物化的形式,就是以后可以搞定的目标,非常的不尊重人。

然后这个所谓的情感导致,还传教给小伙子越来越多的离谱的内容。

比如说:你得打造自己,你要让自己看起来很精致,人设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就是,让小伙子多做一下摆拍,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很静直,做饭、晒宠物、晒豪车等。

人设出来了,接下来就是重点了,如果有妹子愿意跟你约会,这个导致就大放厥词——保证你跟她见面个10分钟,就可以跟她去开房了(发生亲密的关系了)。

这种话说出来,简直就是令人咋舌。

而且,这个所谓的情感导师,还不断地给小伙子灌输其他离谱的理念,还要去作实时的指导,之后还整理成视频,然后发到一些比较大的,有上百个人的群里去宣传、当作经典案例等。

这不就是,不尊重人的言论,快速地建立这类关系,就是想要去操纵女性吗?让物化女性,让每个人去追求这种感觉,把这种行为当作是一个目标来完成?

所谓的提升自我,似乎开始逐渐的偏离主路了,彻头彻尾的就成为一种欺诈逻辑了。

什么欺诈呢?虚构身份、打造活人感、获得女孩信任、快速建立亲密的关系,这类约会,就是按照剧本在走,属于标准化的流程,所有的行为,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出来的,其实就是一场陷阱。

这类教程,很扭曲,想要对学员们进行控制,属于不正常的情感观,情感应该建立在平等跟真诚之上,现如今,宣传的全是骗局。

总之,法律会对这类线上的教唆、线下实施行为的案子,进行评估,如果危害比较大,还是会给与刑事犯罪定性。

情感不存在走捷径,要是欺诈、欺骗,终究会被时间给拆穿。

根据全案件来看,售卖情感的课程,以此获利,录制视频到群里传播,核心的内容就是想要作出虚假的灰 色产业行业。

从法律上来看这个行为多重违法,行为人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均有所规定,虚假包装案例,虚构情感导致,专门传授骗人的课程,属于故意隐瞒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谋取利益,这类违背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于不小心购买了这类课程的学员,已经被侵权,后期可以主张要求,消费欺诈,退一赔三,这类消费合同是无效的。

另外,相关部门也可以直接给出判定,这类服务类型的课程违背了公德,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依据《广 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虚假宣传,进行非法的经营跟培训,主要是宣传虚假的效果,此举已经构成违法。

针对这类违法的行为,依法可以没收其全部的违法所得,并且还可以处以高额的罚款,责令这类行为人立刻停止经营。

这类课程虚构人设,鼓动其发生点关系,其实已经严重侵害了女性的人格尊严、情感权益,主张各项侵权赔偿也是必须的。

当然,这类带有欺诈的传授课程,都是欺骗的内容,如果造成损害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可能还涉刑,基本量刑5年以下。

做人不能没有下限,想到这种犯罪的方式,也终将被法律给严惩。

信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