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顽固台独,厚待爱国统派
统一前,持续实施经济制裁、限制入境、冻结关联资产、公开顽固分子清单,持续法律威慑,依据现行法律,可依法缺席审判。
统一后,全面接管司法管辖权,对已查实分裂犯罪人员依法立案审判,服刑改造。对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对逃亡海外的“台独”顽固分子,全球通缉,追诉时效长期有效,不受时效限制。对主动停止分裂、检举同伙、配合统一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统一后实行爱国者治台。未来“台湾特别行政区”(暂定名),治理权交给拥护一个中国、支持国家统一的爱国力量手中,岛内长期坚持统一、奔走促融、对抗“台独”打压的统派人士,是治理台湾的核心依靠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