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佑二年,王安石在浙江鄞县知县的任期结束,出发返回江西临川,回乡的路上他写了一首诗,诗名《登飞来峰》。
这一年王安石三十岁,《论语》中有“三十而立”的说法,指到了三十岁就能立足于世,不再感到困惑,《登飞来峰》中“不畏浮云遮望眼”的语句,也可以证明这时的王安石,已经拨开了眼前的迷雾,真正弄清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东西。
作为一个改革家,王安石的心意一直非常明显。
皇祐元年,王安石写下一首《鄞县西亭》,诗中说自己“收功无路去无田,窃食穷城度两年”,但看王安石在鄞县的政绩,这显然是一种谦辞。他在任的三年里,以鄞县这个小地方为试点,做出了很多尝试。
经济上,他大胆地将县府粮仓中的存粮借贷给乡民,秋收之后加纳少量利息,归还粮食;政治上,他改差役为雇役,百姓出“免役钱”,官府雇人服役;军事上,他在农闲时教民习武,维护地方治安……这些措施,都是后来熙宁变法中新法的前身。
《宋史》这样总结王安石的功劳:“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
离开鄞县时,王安石已经对如何改变大宋,有了一个不算模糊的章程,他志得意满地登上飞来峰,看到高塔上旭日东升的辉煌景象,心想大宋或许也会迎来一场属于自己的日出。
而那场日出,或许就是他带来的。
后面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宋神宗熙宁二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次年正式拜相,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从王安石的构想中来到了现实。而他也像当初“不畏浮云遮望眼”那样,秉持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坚定地将新法推行了下去。
参考:
1、樊运宽:《“不畏浮云遮望眼”——读王安石诗登飞来峰》,《广西师范大学报》,197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