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家庭一定要立遗嘱,而且遗嘱里一定要加上这5句话:
1. 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仅由独生子女个人单独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如继承人不幸先于本人去世,财产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不旁落他人。
3. 财产由独生子女全权继承,其他任何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主张分割。
4. 本人去世后,全部财产由独生子女独立处置,无需他人同意或签字。
5. 指定独生子女为唯一遗产管理人,全权处理后事与财产事宜。
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是在替独苗省掉一些他不该承担的麻烦。你走了之后,他能顺利拿到你留下的东西,不用在法院和公证处之间来回跑,也不用被他根本没见过几次的亲戚分走一部分,那他就能在你的身后事上少花力气、少伤神。
这五句话,每一句都在做减法。第一句,把财产跟配偶隔开。不是不信任,是让他自己决定这份家底要不要跟另一个人合在一起。第二句,是防着万一,万一他走在你前面,起码东西还能往下传,不会落到你不知道的人手里。第三句,是把旁人的手挡在外面,你不在了,这份东西该归谁就归谁。第四句,是给他自己做主的权利,他卖也好、留也好、处理也好,不需要别人点头。第五句,是给他一个清晰的身份,他在法律上是这件事的唯一负责人。
这些东西写进遗嘱,不是为了防备谁,是为了让你那个孩子,在失去你之后,面对的不只是失去,还有一大堆找不到出路的手续、填不完的表、跑不完的窗口,以及那些突然冒出来、自称有份分东西的远亲。你不是在给他留钱,你是在替他挡住那些他本不该面对的人。
独生子女这一代,从小家里就他一个,什么都是他一个人的。小时候是玩具,是父母的注意力,是家里唯一的希望。长大了,这份“唯一”也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全部的担子都落在他肩上。你走了,所有手续、所有文件、所有问题都只能他一个人去跑。遗嘱里的那几行字,能在那些漫长的手续里替他省下几步路,少跑几个窗口,少打几个电话。不是钱的事,是一个人在孤单的时候,能少一点折腾。那些你替他省掉的麻烦,在将来某个跑完所有窗口的傍晚,他会想起这是你提前替他铺好的一条路。
遗嘱的意义,从来不是因为你留下的东西多,而是因为你替那个还要继续活下去的人,提前清掉了一些障碍。他失去你,已经很重了,别让剩下的那些手续,再把他压垮一次。你不是在分配财产,是在替他减负。那份文件,是他接收这份沉甸甸的遗赠时,唯一能让他轻装上路的通行证。遗嘱可以重写,但不能不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