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感觉寂寞难忍,就请假去了趟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后这才舒服的离开。没想到事后回去上班,发现自己的事假没有获得批准,而且男子做的特殊服务被公开,因为被相关部门给拘了,公司得知后,认为男子违反公司制度,直接就把他给辞退了。保安提出劳动仲裁,一个是赔偿自己违约金,一个赔偿自己加班费,合计是 7.48 万元。最后,是怎么判定的呢?
这名保安是北京城区一家物业公司的安保人员,入职两年多,一直负责小区门岗的白班值守。
事发当天中午他在岗亭坐得无聊,心里越待越烦躁,就掏出手机给当班队长发了条消息,说家里有私事要处理,想请半天事假。
没等队长回消息批假,他随手锁了岗亭的门,打了个车就直奔提前看好的那家足浴店。
进了店他没绕弯子,直接跟前台提了要特殊服务,谈好价钱就跟着女技师进了包间。
完事他刚穿好衣服准备结账走人,包间门直接被民警推开,赶上了辖区派出所的突击治安检查,人赃并获当场就被带走了。
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他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当天就送进了拘留所。
他被抓的时候手机被扣着,根本没法跟公司联系,小区门岗就这么空了整整一下午。
队长连着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人接,生怕他出了意外,一边调别的班次的保安过来顶岗,一边联系他的紧急联系人,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公司才接到派出所的通知,知道他是因为嫖娼被抓了。
三天拘留期满,他回公司上班,刚到岗亭就被人事叫去了办公室,当场递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辞退理由写了两条:一是工作时间未经审批擅自脱岗离岗,属于旷工;二是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他当时就急了,觉得自己顶多算个违纪,不至于直接被开除,嫖娼是自己私下的事,公司管不着。
没几天他就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算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入职以来的加班费,一共主张七万四千八百元的赔偿。
开庭的时候他反复强调,自己当天跟队长口头请过假,不算旷工,还说公司的员工手册自己从来没仔细看过,不能拿这个当开除的依据。
公司这边当庭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首先是考勤系统的后台记录,清清楚楚显示他只提交了口头请假申请,当班队长在系统里标注了 “午高峰人手不足,不予批准”,他是在没拿到批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岗位,脱岗时长超过了六个小时。
其次是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嫖娼的违法事实和拘留时间白纸黑字,没有任何争议。
最后公司拿出了员工手册的工会审议文件、入职培训的现场签到表,还有他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告知确认书,证明他入职当天就参加过制度培训,员工手册里明确写着,“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工作时间擅自脱岗超过四小时” 都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至于他主张的加班费,公司拿出了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台账、加班审批单和调休记录,每一页都有他本人的签字,证明入职以来所有的延时加班和节假日加班,要么足额发放了加班工资,要么已经安排了对应时长的调休,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他全程拿不出任何能证明公司欠薪的凭证,所有加班费数额都是自己估算出来的。
仲裁委最终核对完全部证据后作出裁决,认定这名保安上班时间擅自脱岗,又因嫖娼被行政拘留,两项行为都符合公司规章制度里的严重违纪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加班费的主张因为缺乏事实依据,也一并予以驳回。七万四千八百元的诉求,最后一分钱都没有得到支持。
这事到这儿也就彻底落了定局。说起来也挺让人感慨的,不过是上班时一时动了心思,抱着侥幸偷跑出去一趟,到头来三天拘留受了,干了两年的安稳工作丢了,算来算去七万多的赔偿一分没拿到手,还留下了消不掉的违法记录。
不管干什么工作,在岗有在岗的规矩,做人有做人的底线,哪一样都不是能随便糊弄的。别总抱着侥幸觉得小事一桩,真踩了红线,所有烂摊子最后都得自己收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