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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太原女子干保安保洁整整 16 年,吃住全在门卫室全年无休,月薪 360

7月6日,太原女子干保安保洁整整 16 年,吃住全在门卫室全年无休,月薪 3600 元单位从没缴过社保,到龄口头辞退一分补偿不给,拿空白非全日制合同规避责任一审败诉,如今太原中院二审开庭,结局牵动无数网友的心!
 
这件事还要从2009年说起,当时张爱平和丈夫一起进入太原高速执法支队工作,负责门卫值守和院内保洁,入职初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社保,夫妻俩每月总收入仅有1600元。
 
后来单位人手紧张,所有杂活都压到了她身上,门卫值守,整栋楼的保洁,还要去食堂做饭,三份活由她一人包揽,可夫妻俩的月薪仅涨到2200元,付出了劳动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
 
2012年底,单位统一为编外人员补签合同,张爱平拿到合同后,发现上面标注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合同标注,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按小时结算薪资。
 
往后十几年的续签合同,关键薪资、结算栏目全是空白,岗位也随意变更,时而保洁、时而厨师,唯独她繁重的日常工作,从未有过丝毫缩减。
 
纸面合同写的是短时零工,可现实她却是全天在岗,夫妻俩常年住在狭小的门卫室,轮流值守,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无论是深夜凌晨,只要单位有人进出、有事需要处理,他们必须立刻起身回应。
 
哪怕2023年单位从晋源区搬迁至清徐县,她依旧全程跟随、坚守岗位,老同事、老领导都能证实她全天在岗、一人多岗的工作状态,薪资发放方式,更是彻底打破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薪资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且按小时计酬。
 
2025年8月,单位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口头辞退张爱平,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也从未缴纳社保,单位拿出非全日制合同,表示可随时终止用工、无需赔付,一审法院依据书面合同,认定用工合规,驳回了张爱平的全部诉求。
 
不甘心的她,选择上诉,2026年7月6日,太原中院二审开庭,梳理整件事发现,整件事的矛盾十分清晰:书面形式和实际工作完全脱节。
 
用人单位用非全日制合同的外壳,规避社保缴纳、离职补偿等法定责任,属于典型的以合规形式规避法定义务,一边让员工全职在岗、全年无休,一边用零工合同降低用工成本,这也是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常见套路。
 
法律设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初衷,是为灵活就业人群提供适配的用工模式,绝非让企业用来规避责任的工具,很多基层劳动者不懂法律细则,只为安稳工作默默付出,最终辛苦十几年,权益被一纸空白合同轻易抹杀。
 
现在二审还未宣判,这起案件的意义早已超出个人维权本身,司法审判讲究“实质重于形式”,判定劳动关系,更该看真实的工作状态,而非单一的书面合同,张爱平的丈夫至今仍在同一岗位正常值守,也侧面印证了这份工作的全职属性。
 
十六年日夜坚守,张爱平想要的从来不是额外优待,只是一份公平的认定,她希望法律能正视自己十几年的全职劳动,让所有默默付出的基层劳动者,不再被随意定义,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将成为无数编外人员权益保障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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