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小伙奶茶店干 34 天,工资被扣到只剩 43 元
2026 年 4 月底,贵州贵阳小伙小陈入职云岩区鹿冲关路一家益禾堂加盟店做店员,连续上班34 天,日常包揽点单、做奶茶、洗设备、全屋打扫,长时间站立高强度工作,经常腰腿酸痛、头晕乏力 身体无法继续支撑便递交离职申请。
此前他因日常开销紧张,临时向门店支取了五百元生活费。 原本核算下来三十四天劳动薪资共计3178元,门店却接连增设多项扣费:以未提前三十天报备离职为由扣除两成薪资,再依据合同里未满四个月离岗赔付两千元违约金的条款扣款,叠加此前预支费用,几番抵扣后工资仅剩43元。
小陈最初签下用工协议时,并没有仔细通读合同里藏在边角的附加条例,只是在店长简单介绍薪资发放规则后就签字确认入职。 整段在岗周期里他全程无休息日轮班,早高峰与晚间客流高峰期需要同时兼顾出餐收银,后厨器具长时间接触冰水,手部皮肤频繁出现干裂泛红的情况。
每次下班收拾完店内卫生往往已经临近深夜,身体积攒的疲惫感一天天加重,多次出现上班中途头晕心慌的状况,才下定决心提出离职。 当初向门店申请预支五百元生活费时,店长没有附带任何约束条件,只是口头告知这笔钱款会在月底发薪时直接抵扣。
等到正式核对薪资账目,小陈才发现门店凭空多出一份口头定下的扣款规则,这份扣取两成工资的要求,从头到尾没有写进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当中。 小陈拿着结算明细和门店负责人沟通,对方始终以临时离岗打乱门店排班、需要额外花钱聘请兼职顶替岗位作为理由,坚持扣款方案不能更改。
小陈在翻看留存的纸质合同文本时,还留意到这份文书名义上标注为劳务合同,实际工作安排与人员管理完全符合标准劳动关系认定条件。 合同里写明门店不会为在职员工缴纳法定社保,只会用小额现金补贴替代这项法定义务,这一条款本身就已经触碰劳动用工相关法规红线。
即便后续负责人知晓两千元违约金条款不受法律保护,主动取消这笔大额扣费,依旧不愿撤销针对两成薪资的扣除项目,只提出发放一千五百元左右的折中方案。
专业劳动律师针对整起薪资纠纷逐条拆解法规依据,用人单位仅能在员工接受专项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两种情形下,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赔付责任。
普通茶饮门店基础岗位不存在上述两类约束前提,合同内未满服务期限就要赔付钱款的内容,从法律层面直接判定为无效内容,不具备任何约束效力。
针对未提前三十日提交离职申请这一点,法律同样没有赋予企业直接克扣员工既定劳动报酬的权限,门店如果主张经营受损,必须拿出排班支出、兼职花销等完整凭证佐证实际损失。
事件在本地社交平台扩散之后,同城不少曾在各类茶饮加盟店打过工的年轻人,陆续分享出自己遭遇过的同类用工陷阱。
很多街边小店会在入职环节用简化版合同模糊权责,把迟到罚款、临时离岗扣费、未做满工期扣底薪等内容藏进协议备注里,利用求职者不熟悉法律条文的信息差变相压榨薪资。
还有部分从业者因为担心维权流程繁琐、耗费个人时间,即便遇到不合理扣钱行为也选择默默接受,反倒让这类不合规用工模式长期留存下来。 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接到小陈的书面投诉之后,前往涉事门店开展实地走访核查,逐一核对合同文本、考勤记录与薪资台账。
执法人员确认该门店同时存在违法克扣劳动报酬、订立无效用工条款、逃避社保缴纳义务多项违规行为,当场向门店下达书面整改通知限定整改时限。
门店需要按照原始核算金额全额补发小陈被无故扣除的全部工资,同时废止店内所有私自拟定的罚款与违约扣款制度,重新修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模板。
涉事门店的具体地址被网友整理公开后,不少打算就近找兼职的求职者主动避开这家店铺,还有部分消费者表示会留意门店经营规范情况再选择消费。
一桩看似金额不大的薪资纠纷,也让更多外出找短期工作的年轻人开始留意入职合同细节,学会留存考勤、聊天记录、薪资单据等维权必备证据。
很多人看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之后,都在纠结打工人主动离职和企业正常用工之间该如何平衡边界,你觉得这类小店用工里的霸王条款,该用怎样的方式才能从源头杜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