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凤老师怒了!
国外大牌把敦煌唐代宝相花注册成商标,反手告中国人赔千万,这口气你咽得下?
刚刷到汤家凤老师发表的文章,
我也跟着气不过。LV拿咱唐代宝相花、敦煌壁画上用了千年的四叶花纹,抢先注册成商标,转头告国内奶茶店侵权,一判就是一千万!汤老师问得太对了:这纹样咱老祖宗刻在琵琶上、画在石窟里一千多年,凭啥变成洋品牌私产?凭啥国人再用还得被索赔?
法律上确实白纸黑字写着人家注册在先,可咱心里这道坎儿,没那么容易过去。
法院判茉莉奶白赔1030万,依据是人家LV的四叶花图形1896年就诞生了,注册了上百年,在全球都是响当当的驰名商标。而茉莉奶白申请类似纹样商标被驳回后照样大规模商用,法律上这叫“搭便车”,确实不冤。
但这事儿拧巴在哪儿?拧巴在LV自个儿都承认,这设计灵感来自日本徽章和和风纹饰,可那些纹饰往上追溯,根儿就在唐代的宝相花。隋唐时期融合了莲花、石榴、牡丹特征的宝相花,在敦煌壁画里“绽放过”上千年,那是咱老祖宗审美的高光时刻。
好比你家祖传的瓷器被邻居借去照着画了个图,转身他就去备了案,反过来告你再用就是偷。网友那句“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话糙理不糙。
商标法保护的只是“谁先注册”,跟“谁先创造”没半毛钱关系。现行的审查只看申请先后,不追溯文化源头,这让咱千年流传的公共纹样,在法律上成了没人疼的“孤儿”。
更要命的是,这绝不止“一朵花”的事。前有迪奥说马面裙是自家“标志性廓形”,后有人抢注敦煌“守宝龙”去告FILA(还好法院没支持,说那是描述性使用)。照这逻辑,改天谁都能把祥云、回纹、如意纹圈起来收租。
嘴上喊“文化自信”容易,可要是连老祖宗留下的纹样都让人家注册成了“私有财产”,这自信拿啥撑起来?咱们不能光顾着骂LV,得想想怎么把主动权攥回自己手里。
好在有人已经开始行动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呼吁建立“传统纹样基因库”,把散落各地的经典纹样数字化存证,从源头阻断抢注。像“敦煌纹样数字版权库”已经发布了,还有企业采集了数千种民族纹样并完成版权登记。
但这还不够。除了建立公共版权数据库,更要在商标审查时增加“文化溯源”这道坎儿。审查官不能光看谁手快、谁名气大,还得看这图案是不是从公共文化遗产里扒下来的。得补上这个制度窟窿,别让洋品牌再拿咱自己的东西来卡咱自己人脖子。
法律要讲,规矩要守,可文化归属这笔账,不能光靠“谁先注册”来算清。千年宝相花得开在自家的土壤里,不能因为一纸商标,就让后人想看一眼都得先问问洋品牌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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