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问一下苏州中院的法官吗?在茉莉奶白侵权案中,为什么会判赔1000万呢?茉莉奶白卖奶茶等饮品影响到LV卖包了吗?就算商标侵权,那赔偿是不是也得看看茉莉奶白卖的奶茶给LV卖包造成的损失吧?可卖奶茶饮料真会影响LV卖包?如果茉莉奶白事实上并没有给LV造成任何损失,那法院判茉莉奶白高额惩罚性赔偿合理吗?
如果茉莉奶白是“明知侵权仍大规模商用”,那LV是不是“明知茉莉奶白没给自己造成任何损失故意拿注册商标讹人呢?”
同理如果其他企业并未给LV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失,LⅤ仍借商标侵权之名密集起诉跨品类跨行业企业,那LV的是不是存在“恶意起诉”呢?对于“恶意起诉”法院该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