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近法学圈翻出徐法官旧论文去硬刚纹样版权纠纷,我真是被气笑了。
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纹样,转头就被几家公司拿个注册证,摇身一变成了“私人财产”。这哪是在维权?这分明是拿着法律的“模糊地带”当镰刀,对着那些靠手艺吃饭的普通人猛割。
几百起纠纷,割掉的是无数小商家的饭碗,更是传统文化的活路。
法律本该是保护创新的盾,现在倒好,成了资本垄断的矛。法条界定不清,全凭法官个人裁量,导致同案不同判成了常态。更讽刺的是,当这些纹样被垄断,未来孩子看到这些图案,只会觉得那是某公司的“原创”,而非中华文明的底蕴。
资本吃相太难看,把公共瑰宝据为己有,还美其名曰“版权保护”。如果任由这种“版权流氓”行径蔓延,以后我们连老祖宗的东西都用不起了。
规则不明,则劣币驱逐良币。这哪是保护传承,分明是在给文化断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