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看起来还是挺有代表性的!因为事情的起因是“抵制偷拍女性”的问题,但在发表文章时却言辞过激且从法律意义上讲“证据不足”,结果就是一件看似“维护正义”的举动却违背了法律规定——山东脱口秀演员唐香玉因2023年底实名抵制同行埃克偷拍女演员并发表受害者有罪论,被起诉名誉侵权,法院判令赔偿2.5万元并公开道歉。她足额赔付后仍拒绝道歉,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事件引发舆论对法律边界与道义立场的激烈讨论。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赔钱是因为法律认定我侵权,我尊重司法判决;但道歉意味着我否定自己抵制性骚扰的初衷,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这话听起来特别有道理、充满了正义感。但细琢磨起来,就会发现“概念不清”是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先从案件细节看,法院认定侵权的核心在于唐香玉并非性骚扰直接当事人,公开指认“性骚扰”的证据不足,且文章部分措辞超出合理批评边界。而唐香玉认为,当时圈内已有多人证实埃克的偷拍行为,她的发声是为了支持受害女性,推动行业建立反性骚扰机制——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在面对一件看似“板上钉钉”的恶劣事件时,充满争议感的人容易受情绪渲染,而“不分青红皂白”的主张正义。言辞激烈,但对事件本身并不“完全”了解。也就是说,观点没问题,勇气可嘉,但如果只是听到的、甚至只是看到的片段,其实并不足以还原事实真相,这样的情况在网络世界屡见不鲜——这次唐香玉遇到的事情,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此前知名编剧“鹦鹉史航”遭遇文艺女青年诉讼性骚扰,结果就是证据不足,而原告就是凭借各种微信对话截屏来作为“证据”。每个人对语言文字的理解、感受是不同的,除非非常清晰确凿的语义表达,否则很容易产生歧义。而法律就是要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同样的权利,不被冤枉,对违法行为也不能漏判,完整、确凿的证据就显得非常之重要——如果我们都是“听说”了某些事情而断定确实发生,那么这个世界就要乱套了。唐香玉的这种“充满正义感”的表态,其实只能证明她对法律的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