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佬项立刚实在太敢说了!项立刚项总最近几天连发3文,核心直指苏州中院的法官,他质问“到底是哪个法官,用的什么法律”?而且明确说明某奢侈品牌在国内起诉的事情就是权力滥用!
项总这话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锅。不少人跟着拍桌子,说凭啥外资品牌在国内能拿到上千万的赔偿,一个本土奶茶品牌用了个类似四叶草的图案就得赔这么多钱?这口气,听着确实堵得慌。
但咱们得把这事儿掰开了揉碎了看。根据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被判赔偿合计1030万元,其中包括1000万的经济损失和30万的维权开支。这个数字确实吓人,可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从2022年开始,这品牌前前后后申请了17次同款四叶花商标,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官方都说了这图案不行,人家愣是没当回事。
更让人捏把汗的是,收到LV的律师函之后,茉莉奶白依然没有任何整改动作。全国两千四百多家门店照常使用,这态度在法官眼里就是明摆着的“主观恶意侵权”。说白了,法院不是看谁牌子大就偏向谁,而是看证据链够不够硬。
项总质疑的点也并非全无道理,他说的“四叶花是大自然通用纹样”这个观点,确实戳中了不少人的朴素认知。可问题在于,司法审判讲究的是“混淆可能性”和“恶意情节”,图案公有领域和商业标识侵权,中间那条线划得很清楚。
再说那个在网络上疯传的谣言——承办法官有海外求学背景所以偏向外企。这事儿已经彻底辟谣了。本案的承办法官是苏州中院知产庭副庭长徐飞云,全程国内法学体系培养,深耕知产审判一线13年,经手案件几千件。所有判罚依据都是咱们自己的《商标法》和《民法典》,跟什么海外背景压根不沾边。
其实苏州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在业内是出了名的硬气。早在2021年处理英国博柏利(Burberry)的“BANEBERRY”山寨案时,就敢于做出行为保全禁令,那会儿同样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这说明法院在判断侵权行为时,看的是市场混淆的实际后果,而不是原告的国籍。
项总在通信业打拼多年,说的“三星告苹果在韩国赢,苹果告三星在美国赢”确实是常态,各国司法都有保护本土产业的倾向。但具体到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因为外资身份就故意压低赔偿标准,那才真正是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法律的天平一旦因为国籍而倾斜,损失的将是中国制造的信用根基。
项总的炮轰之所以引发共鸣,是因为他触碰到了老百姓心里那根“外资特权”的敏感神经。可从目前的判决细节看,苏州中院的法官并未滥用权力,相反是在严格依据侵权事实和主观恶意程度做出的顶格判罚。现在的关键在于,茉莉奶白已经提起上诉,二审还未开庭,这案子远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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