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行贿2千万后侵吞1亿被立案侦查【企业“内鬼”受贿案续:两次立案两次撤案后,海口警方对涉事商人重新立案侦查】企业内鬼受贿2千万公司损失1个亿经历两次立案、两次撤案之后,商人尚选玉近日被海南警方重新立案侦查。
海口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尚选玉被查涉嫌的罪名是职务侵占。多年前,尚选玉曾卷入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收回投资的股权交易中,尚选玉被举报是侵占1亿元差价的“操盘手”——他将其中2000万元,给了投资方“内鬼”。
后来,投资方“内鬼”因受贿被判刑,而尚选玉多年来未受到刑罚,引发争议。
2026年3月,澎湃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尚选玉接受采访时否认有经济犯罪行为,但控告方认为其言辞系“狡辩”。此后,控告方向警方提交了相关新证据。
这一系列案件中的涉案“内鬼”,是北京人济房地产公司原总裁助理、投资处处长刘悦。刘悦、尚选玉因海南一个深海养殖项目而产生交集。
2011年,北京人济公司出资1.5亿元,与尚选玉任总经理的海南中投公司联合成立渔业投资中心。该合伙企业成立后,投入1.5亿元获得某深海养殖公司的40%股权。
这个深海养殖项目,当时由尚选玉负责运营,北京人济公司委派刘悦对接跟进。后来因种种原因,北京人济公司决定收回投资,并与养殖公司负责人达成初步意向,由对方以1.5亿元回购40%股权。
刘悦受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记载了刘悦、尚选玉在股权交易中的“合作”过程。2013年10月,尚选玉代表海口渔业中心与养殖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对方支付了股权回购款共1.5亿(扣除税款后实付1.35亿元)。但尚选玉向北京人济公司隐瞒了上述交易,并谎称养殖公司已资不抵债,根本无法支付1.5亿股权款。
当时蒙在鼓里的北京人济公司,只好将相关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给尚选玉实际控制的公司,由此损失了投资款1亿元。
后来投资方认定,那笔“蒸发”的1亿投资款是尚选玉“吞了”。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当年在股权交易中,为了让投资方高管刘悦“配合”,尚选玉给了他2000万元。
2017年2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刘悦收受了尚选玉的2000万元贿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刘悦判刑九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追缴其赃款。
一审宣判后,刘悦没有上诉。
在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尚选玉系“另案处理”,但一直未被警方移送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