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郑州一位车主掏 163 万全款入手迈巴赫,当初投保时却是按 127 万的金额上的保险。谁知半路出严重车祸,整车直接撞至报废,光是修车报价就要五十多万。可理赔环节直接闹僵,保险公司只赔付 117 万,车主不同意,对方嘴上答应帮忙重新申报,转头就彻底失联,电话、微信一概不理人。
保险公司事后给出解释:之前 117 万是四月初步理赔款,二次复核后车辆残值又被扣减 16 万。车主当场气炸:平白无故再少赔 16 万,全是你们办事拖沓、消极处理造成的麻烦,到头来所有亏损反倒要我自己扛,那我当初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河南兰考的张先生开着这辆花了163万落地的迈巴赫出门,结果半路出了严重事故,车直接撞报废了。拉到修理厂一报价,修好要五十多万。张先生一想,撞成这样修也没意思了,干脆走报废算了。
当初买这台车的时候,他按127万的保额交的保费。出事之后,理赔员一开始说得挺好听,说能赔117万左右,让张先生等着,他们去申请。张先生心想,虽然比127万少了10万,但好歹差别不大,等着就是了。
可这一等就是三个多月。理赔款连影子都没见着。张先生隔三差五就打电话问进度,最开始还能打通,到后来干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整个人直接失联了。
张先生实在忍不了,找了媒体曝光,带着记者直接去了保险公司。人刚到保险公司,之前负责理赔的轩经理就给张先生妻子打来了电话。电话里说,之前说的117万是4月份的报价,现在重新审核完了,车辆的残值又降了十多万,现在只能赔107万了。
张先生妻子当场就炸了。保单上的保额是1269504元。对方拖了几个月,赔付的钱怎么越拖越少?
理赔员的解释是,这个价格不是保险公司定的,是全国拍卖公司对报废车竞价给出的结果。
张先生完全接受不了这个说法。自己当初买保险,图的不就是出事有个兜底保障吗?现在真出事了,保障没了。
自己已经亏了几十万了,车辆的残值越拖越不值钱,是因为保险公司不作为、效率低导致的,凭什么损失要自己来买单?
现场的工作人员让张先生把问题说出来,他们记录,后续会有专人一一解答。张先生直接怼了回去:自己的需求早就说清楚了,轩经理拖了自己四个月,现在再拖几个月,车到最后只剩1万,保险公司就赔1万吗?
张先生这话说得虽然气话成分大,但道理一点没错。
从法律上讲,这件事其实很清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保险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张先生的车4月份出的事故,到现在三个多月了,早就超过了法定的三十天核定期限。保险公司拖着不处理,本身就违法了。
赔付金额怎么算,法律也有规定。车辆折旧按月算是正常的,车险每月按千分之六折旧。但关键是,赔付金额的计算时间节点是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不是保险公司核定完成之时。
也就是说,张先生4月份出的车祸,就应该按4月份的车价来赔。保险公司拖着不处理,导致残值每个月都在降,这部分损失不应该让车主承担。
客服自己也承认,“并不是说因为理赔的时限问题无限期地扣赔付金额”。话是说得挺好听,可实际行动呢?拖着不办,三个月少赔10万,再拖下去107万变97万,再拖变87万,到最后是不是真只值1万了?
说白了,这就是保险公司在用时间换利润。拖着不赔,车辆残值每个月都在往下掉,他们就能少赔钱。
拖得越久,扣得越多,省下来的全是保险公司的利润。而车主呢?车没了,钱拿不到,还要眼睁睁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款一天天缩水。
张先生当初按127万交的保费,一分没少。现在出了事,保险公司这个理由那个理由,七扣八扣只剩107万。中间差的20万去哪了?谁造成的?还不是保险公司自己拖出来的。
自己办事拖沓、消极处理,到头来亏损全让车主扛,那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
这件事提醒所有人,买保险的时候擦亮眼睛是一回事,出了事之后更要搞清楚自己的权利。保险公司拖着不赔,别傻等着,法律有规定,三十天必须核定。
超过法定期限还不处理,该投诉投诉,该曝光曝光。别等到残值扣没了,才想起来维权。
目前这起理赔纠纷还在处理中。张先生能不能拿回本该属于他的钱,我们拭目以待。
但这件事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保险公司的承诺,有时候听听就行了,真出了事,法律才是你最硬的靠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