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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上海,小伙骑摩托看见路面上有井盖缺失,担心会发生什么意外,他就逆行绕

“冤不冤?”上海,小伙骑摩托看见路面上有井盖缺失,担心会发生什么意外,他就逆行绕路,找到民警报告了这件事,但交警还没有处理井盖缺失,就先认为他逆行罚了200元。小伙闹了,自己做好事怎么还先罚我200,怒告交警支队。
 
2020年5月21日上午,上海沈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行驶在盈淀路上。
 
在行驶到检查站前方三百米左右的位置时,他无意间发现路面有两处明显的大坑。
 
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道路上的两个窨井盖彻底不见了,黑乎乎的井口裸露在路面上,没有任何遮挡,也没有放置警示锥、警示牌之类的防护设施。
 
不管是汽车还是电动车,一旦避让不及车轮卡进坑内,大概率会直接失控侧翻,轻则车辆受损,重则驾乘人员受伤,甚至引发连锁交通事故。
 
出于路人的责任心,沈某当即决定,立刻向检查站的执勤交警上报这个隐患,让工作人员及时到场处置,避免意外发生。
 
观察片刻后,沈某发现一旁的非机动车道空空荡荡,当时没有行人、电动车通行,具备临时通行的条件。
 
为了尽快上报险情,他才驶入非机动车道,短暂逆行折返。
 
顺利抵达检查站后,沈某找到执勤交警,清晰说明了两处井盖缺失的具体位置,反复提醒交警尽快前往现场设置警示、填补井口,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满心善意的提醒,换来的不是认可和感谢,而是一张交通罚单。
 
交警通过行车轨迹核实,确认沈某存在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当场对他作出200元的罚款处罚。
 
沈某当时心里又委屈又不解。
 
他和交警解释,自己绝非故意违章,完全是为了及时上报路面险情,防止路人受伤,而且逆行距离很短,没有造成任何交通影响。
 
但这套说辞并没有改变处罚结果,交警依旧按照既定规章,执行了罚款处罚。
 
这件事让沈某始终无法释怀,遵纪守法通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排除公共隐患,最后却被处罚,这样的结果让他觉得十分不公。
 
为了讨回公道,沈某选择起诉警察支队,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2021年2月,该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只核对了客观违章事实,认定沈某逆行行为属实,交警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条无误,最终驳回了沈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沈某依旧没有放弃,他始终坚信,善意的应急行为不该被机械判定为违法,于是果断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时,跳出了单一的违章行为判定,全面复盘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二审法官明确指出,沈某的逆行行为,核心目的是规避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属于法律界定的紧急避险行为。
 
他的操作方式合理克制,选在无人的非机动车道低速通行,未造成任何危害结果,完全没有超出避险的必要范围。
 
2021年6月21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原判,同时作废交警支队对沈某的200元罚款处罚。
 
这场耗时一年的维权,最终让善意得到了法律的尊重,交通法规的初衷是守护出行安全、维护公共秩序,而非死板的条条框框。
 
执法的本质,是惩恶扬善、守护正义,既要守住规则的刚性,也要包容合乎情理的善意变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上观新闻 2021年6月22日《摩托骑手发现路面井盖缺失逆行报险被罚,法院二审改判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