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际大法官澄清:国际海洋法法庭未参与“南海仲裁案”。
7月12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赫尔穆特·图尔克向南海之声公开澄清了一件事——那个被菲律宾和某些国家吹了十年的“南海仲裁案”,国际海洋法法庭压根就没参与过。
图尔克把话说得很明白:海洋法法庭某些成员仅以个人成员的身份参与了“仲裁”相关程序,这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参与“仲裁”完全是两回事。
换句话说,有几个法官以个人身份去当了仲裁员,但国际海洋法法庭这个机构从头到尾没沾过边。菲律宾过去十年反复拿国际海洋法法庭给那份“裁决”背书,现在被自己人一盆冷水浇醒了。
尴尬在哪?菲律宾启动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程序——单方面提出申请,然后请当时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帮忙指定仲裁员,临时凑了一个仲裁庭。对外宣传时,硬把这个临时机构包装成“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海洋法庭”。名字听着挺唬人,实际上就是一个一次性仲裁机制,根本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这样的常设司法机构。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柳井俊二跟日本政府安全政策关系很深,政治背景相当明显。一个跟日本海洋战略绑在一起的人,在一个涉及中国主权的争端里安排仲裁员,程序公正性从根上就有问题。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井泉在人民日报撰文,把话彻底说透了。所谓“仲裁庭”,绝不是“国际法庭”,而是一个拿钱办事的草台班子,只是在庭审的时候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都公开声明过,跟“仲裁庭”毫无关系。
“仲裁庭”5个仲裁员,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的,其他4个都是柳井俊二指定的,5个人里4个来自西方国家。唯一的非洲籍仲裁员长期住在欧洲,根本不具备国际法要求的代表性。
更离谱的是,他们把南沙最大岛屿——面积50万平方米、有淡水有植被的太平岛——硬判成“岩礁”,剥夺其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如果按这套标准,全世界多少岛礁得重新定义?
图尔克的澄清,等于亲手把菲律宾和某些国家过去十年精心包装的叙事戳了个对穿。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所谓“南海仲裁案”违反“国家同意”“约定必须遵守”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更违背南海基本事实。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一个临时组建的草台班子,一个跟日本海洋战略绑在一起的庭长指定的仲裁员,一个连国际海洋法法庭都不认的“裁决”——被某些人当宝贝捧了十年。现在前国际大法官亲自下场澄清,那些拿国际海洋法法庭背书的人,脸往哪搁?


评论列表